《坟场之书》
现在这个19岁的少年,像突然从梦中醒来一般,一股渴望像早春的玫瑰猛然绽放:
出去。来吧,让我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大海,沙漠,无垠的荒原。
现在,外面的世界不再黯淡无光;我不再以为自己了解这个世界;这颗心不再依恋坟场的甜蜜。一股发怒的好奇心推动着他,仿若残忍的天使鞭打太阳。
现在,他想亲自用双足踏遍每一条小路,亲自用双手翻开每一片石块,他想让自己的皮肤因岁月和旅途变得硬化,生茧,可心却依然鲜红如初,柔嫩如前,他渴望等到说不尽的故事和还不少的智慧压得他老态龙钟时,再回到坟场,成为看护下一个少年的塞拉斯大叔。
现在,他只想:
面对生活,
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
走遍千山万水。
Nobody,很是喜欢作者赋予主人公的名字,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是Nobody。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其中的两小段
一段是那全城活人与幽魂共舞的Danse Macabre
活死共舞这么一段荒诞而美妙的场景 看得我都有点陶醉其中了
另一段就是末节Silas对少壮Bod说的那套关于Potential的阐述
正好就是我挂在嘴边不断告诫我辈跟后辈要勤奋努力的论点论据
不管怎么说 故事落笔于小Bod开始闯世界迈出墓园门之时
点到即止 也就这样的完结了
现在这个19岁的少年,像突然从梦中醒来一般,一股渴望像早春的玫瑰猛然绽放:
出去。来吧,让我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大海,沙漠,无垠的荒原。
现在,外面的世界不再黯淡无光;我不再以为自己了解这个世界;这颗心不再依恋坟场的甜蜜。一股发怒的好奇心推动着他,仿若残忍的天使鞭打太阳。
现在,他想亲自用双足踏遍每一条小路,亲自用双手翻开每一片石块,他想让自己的皮肤因岁月和旅途变得硬化,生茧,可心却依然鲜红如初,柔嫩如前,他渴望等到说不尽的故事和还不少的智慧压得他老态龙钟时,再回到坟场,成为看护下一个少年的塞拉斯大叔。
现在,他只想:
面对生活,
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
走遍千山万水。
Nobody,很是喜欢作者赋予主人公的名字,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是Nobody。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其中的两小段
一段是那全城活人与幽魂共舞的Danse Macabre
活死共舞这么一段荒诞而美妙的场景 看得我都有点陶醉其中了
另一段就是末节Silas对少壮Bod说的那套关于Potential的阐述
正好就是我挂在嘴边不断告诫我辈跟后辈要勤奋努力的论点论据
不管怎么说 故事落笔于小Bod开始闯世界迈出墓园门之时
点到即止 也就这样的完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