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公司起名称格式
标准书写格式是行政区域+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因此公司组成形式包括行政区域字号行业公司组成形式等四个部分组成。
1、行政区划: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2)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3)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4)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
(5)使用外国 地区 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 中国 ”字样。
2、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
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3、行业: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二、公司名称审核标准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1、 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2、 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3、不含行政区划的。
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1、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2、同级行政区划放在企业名称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由上可知,公司注册首要步骤,相对公司名称进行审核登记,依据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公司名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
标准书写格式是行政区域+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因此公司组成形式包括行政区域字号行业公司组成形式等四个部分组成。
1、行政区划: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2)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3)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4)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
(5)使用外国 地区 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 中国 ”字样。
2、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
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3、行业: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二、公司名称审核标准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1、 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2、 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3、不含行政区划的。
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1、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2、同级行政区划放在企业名称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由上可知,公司注册首要步骤,相对公司名称进行审核登记,依据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公司名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