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不要把失踪三十多天想得太过邪乎,换句话说,尸体三十多天没有浮起来。因为学校旁边有一条很宽的江(信江,卫星图显示大概有学校这么宽)。
二、不要相信没有任何的蛛丝马迹,这事发酵三十多天才被大家熟知,在事情发生的那一两天,jc或许会疏忽,原本的蛛丝马迹随着时间一点点的淡去。
三、关于监控,年久失修,出事之后才去查监控,才发现坏了。这是我对这个社会监控问题普遍的认知。所以造成了所谓的“密室”。
四、唯独录音笔没有找到,鉴于录音笔的特殊功能和在本案的特殊位置,我坚信此案一定与录音笔有关。至于录音笔。
基于以上几点,我推理胡鑫宇是自杀
首先,说出我反对各种阴谋论的理由。
1、如果是团伙作案,想想一个高中生有什么事能让一个团伙惦记
,买卖器官?简直鬼扯,不解释。聚众淫乱?不至于杀人,淫乱女学生?拜托,请相信极大多数老师的品质,即使有,但绝不可能出现聚众,想想中国爆出的这么多老师和学生的不正当关系,有多少是聚众淫乱的。我要是老师,还能让他撞见
,即使撞见,贿赂不是上上之选?几个老师,凑不齐几十万?不比杀人强?这是我想的的团伙作案的可能。可能极小
2、单人犯案,多人掩护。试问在一个小县城,什么样的诱惑能让几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这点反对班主任作案,校长,监控管理员掩护的说法,针对一些言论说这三人串通一气删监控)老师没权利,没钱,校长有权有钱,但不多,不至于引诱其他人做帮凶。其他打杂的就不说了,没钱没权。可能也比较小
3、单人独自犯案,他和其他人有生死矛盾吗?显然没有,首先他才进校一个多月,即使有,其他老师学生也会有所察觉,jc不是傻子,能盘问的肯定都盘问了。如果是意外至死,然后处理尸体,再说什么意外能让人死亡。和录音笔的存在矛盾(既然是意外,那么录音笔在本案的位置关系为什么如此特殊)。如果是拿着录音笔去谈判,这一个过程中意外死亡?那么显然录音笔的存在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如果同学在他出事前就已经知道了录音笔的存在,那去谈判显然也矛盾。以上有一点点可能,但是不多。
二、不要相信没有任何的蛛丝马迹,这事发酵三十多天才被大家熟知,在事情发生的那一两天,jc或许会疏忽,原本的蛛丝马迹随着时间一点点的淡去。
三、关于监控,年久失修,出事之后才去查监控,才发现坏了。这是我对这个社会监控问题普遍的认知。所以造成了所谓的“密室”。
四、唯独录音笔没有找到,鉴于录音笔的特殊功能和在本案的特殊位置,我坚信此案一定与录音笔有关。至于录音笔。
基于以上几点,我推理胡鑫宇是自杀
首先,说出我反对各种阴谋论的理由。
1、如果是团伙作案,想想一个高中生有什么事能让一个团伙惦记


2、单人犯案,多人掩护。试问在一个小县城,什么样的诱惑能让几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这点反对班主任作案,校长,监控管理员掩护的说法,针对一些言论说这三人串通一气删监控)老师没权利,没钱,校长有权有钱,但不多,不至于引诱其他人做帮凶。其他打杂的就不说了,没钱没权。可能也比较小
3、单人独自犯案,他和其他人有生死矛盾吗?显然没有,首先他才进校一个多月,即使有,其他老师学生也会有所察觉,jc不是傻子,能盘问的肯定都盘问了。如果是意外至死,然后处理尸体,再说什么意外能让人死亡。和录音笔的存在矛盾(既然是意外,那么录音笔在本案的位置关系为什么如此特殊)。如果是拿着录音笔去谈判,这一个过程中意外死亡?那么显然录音笔的存在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如果同学在他出事前就已经知道了录音笔的存在,那去谈判显然也矛盾。以上有一点点可能,但是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