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西丽法庭法官高婕枉法判案,业务差,心理暗,无道德。高婕用了1年多时间,开了2次庭,最后做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判决:把一份有着买卖双方都已经实际履行的并有购房协议,银行流水,卖方已收购房款的收条,有证人签字作证的购房协议判为无效。高婕的枉法判案行为给买方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巨大,足以摧毁了买方对我们堂堂法治国家的相信。如若不是亲历高婕作为审判员的官司,我是无论如何也想像不到我心中的堂堂法治社会里,竟然有如此低劣的法官,高婕造成了我已经长达2年多的申诉之路。何其漫长而又艰辛的申诉之路上,不知我何时才能才能真正拥有我本该早就拥有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