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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n!sm)〓〓〓重要☆★叶阐吧吧规☆★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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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0-06-30 22:03回复
    请大家仔细阅读
    PS:关于吧规大家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请私我或者在后面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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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阐吧是叶阐唯一认可的官方交流场所,如果热爱叶阐,想成为本吧的一员,请阅读以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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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帖要求】:本吧并非为了争百度排名的贴吧,只是蚕宝们交流的地方。
    虽然并没有要求大家回帖满15楼,每帖15字,但还是请亲们不要使本吧太水。
    


    2楼2010-06-30 22:04
    回复
      2025-06-01 16: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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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阐吧吧规☆★
      1.本吧内严禁发布一切对叶阐的负面讨论,此类主题贴或回复一律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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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吧内严禁发布除外交贴外为其他作者、明星或个人的宣传的主题贴或讨论,如有发现一律删除。
      4.本吧禁止宣传QQ群!HI群!网站!BLOG!和一切相关资讯!因为叶阐的官方群是叶阐本人认可的,想加入群的蚕宝请看置顶的第二个帖子。
      *本吧是叶阐唯一认可的官方交流场所,请各位注意。
      因为之前有人在吧里宣传说是官方网站,几经提醒依旧不改正不去掉“官方”二字,所以增加此项规定。
      5.本吧内严禁发布一切拿叶阐与其他作者比较的主题贴和回复,如有发现一律删除。
      6.本吧内严禁发布对蚕宝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调侃以及冷嘲热讽的主题或回复,此类内容一经发现一律删除并作封IP处理。
      7.本吧禁止重复无意义水楼,如开楼只发5个字的帖子,此类内容一经发现一律删除。
      8.对于其他帖吧发来的外交贴,不得有侮辱性及不合适的言语,要展现蚕宝宝的风度给予欢迎和祝福等等。
      9.在其他贴吧遇到关于叶阐负面的帖子请勿回复过激词语,忽视掉那些人,各花入各眼,总有人不喜欢吧,他们不喜欢我们也不能逼着人家,展现我们的素质。做一个不为叶阐添麻烦的蚕宝宝。
      10.关于叶阐的内容可在本吧右侧 ABout_Chan 板块看。
      11.新人可在此贴内报道,勿开新楼。
      http://tieba.baidu.com/f?kz=814169066
      12.请不要重复发帖询问会不会到某个地方签售。
      签售会是长江文艺决定,而非作者。
      有签售肯定会立即通知大家的。
      祝大家在叶阐吧相处愉快,好好爱叶阐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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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0-06-30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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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吞,重发一次。
        请大家仔细阅读
        PS:关于吧规大家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请私我或者在后面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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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2010-06-30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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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吞,重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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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严禁带回其他网站论坛或帖吧里对于叶阐的负面言论,我们喜欢我们的就好,这里只是交流叶阐的地儿,如果亲把辱骂叶阐的话发在本吧,等于又骂了叶阐一次,此类主题贴或回复一律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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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2010-06-30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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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i with my small partner both surprise le !
            这么多规则我之前都没看过惹!
            so many rules that i never see!


            IP属地:上海52楼2013-07-03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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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好多新人不加前缀= =还有挖坟太严重什么的= =


              IP属地:山东来自手机贴吧53楼2013-12-23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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