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伴山**生态城业主。反映的是伴山**生态城开发商滥贴广告、房屋建筑质量严重不达标,以及有关部门处理有失公正的事,恳请得到相关单位的关注。
在业主按照开发商规定时间办理接房手续后,却发现开发商在未告知并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公用电梯内粘贴盈利性广告,直接损害可全体业主的利益。
业主们在和开发商协商过程中,要求出具安装广告的手续,但开发商未提供任何依据,对此,业主们一致要求开发商拆除电梯广告,多次协商未果情况下,业主们不得已才拆除电梯广告。
随后开发商报J。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电梯本就是全体业主公共区域,在未征得业主同意情况下私自安装广告本就是不合理行为,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拆除违规安装的广告。
伴山**生态城房屋质量严重不达标,由于水泥标号不够导致墙面出现开裂空鼓,地皮开裂、起灰起砂,板面渗水等情况。
业主在发现问题后已多次向开发商反映,要求解决,但开发商采取及其敷衍的态度糊弄业主,到现在一直没有整改。
随着伴山**生态城部分业主接房装修入住,又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1、园区内花草树木稀少,绿化率达不到生态城的标准;
2、物业公司收取管理费每平方1.8元太高,不符合县情;
3、乱收停车费;
4、装修垃圾没有及时清理;
5、收取每户装修保证金2000元,待装修完毕后,在没有损坏承重墙和主体结构的情况下找借口不退装修保证金。
现在事情不仅未得到解决,我们正当WQ的业主代表被相关部门JL,只得寻求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期望能够得到公正的解决,希望媒体和正义之士能够伸以援手,还普通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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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在业主按照开发商规定时间办理接房手续后,却发现开发商在未告知并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公用电梯内粘贴盈利性广告,直接损害可全体业主的利益。
业主们在和开发商协商过程中,要求出具安装广告的手续,但开发商未提供任何依据,对此,业主们一致要求开发商拆除电梯广告,多次协商未果情况下,业主们不得已才拆除电梯广告。
随后开发商报J。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电梯本就是全体业主公共区域,在未征得业主同意情况下私自安装广告本就是不合理行为,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拆除违规安装的广告。
伴山**生态城房屋质量严重不达标,由于水泥标号不够导致墙面出现开裂空鼓,地皮开裂、起灰起砂,板面渗水等情况。
业主在发现问题后已多次向开发商反映,要求解决,但开发商采取及其敷衍的态度糊弄业主,到现在一直没有整改。
随着伴山**生态城部分业主接房装修入住,又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1、园区内花草树木稀少,绿化率达不到生态城的标准;
2、物业公司收取管理费每平方1.8元太高,不符合县情;
3、乱收停车费;
4、装修垃圾没有及时清理;
5、收取每户装修保证金2000元,待装修完毕后,在没有损坏承重墙和主体结构的情况下找借口不退装修保证金。
现在事情不仅未得到解决,我们正当WQ的业主代表被相关部门JL,只得寻求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期望能够得到公正的解决,希望媒体和正义之士能够伸以援手,还普通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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