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2019年7月5日早晨骑自行车从住宿去北京天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亦庄河西区兴亦路人大附中北京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工地上班,7点10分在北京市大兴区瑞合路奔驰发动机厂西门北侧,肇事者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车辆,由北向南逆行至上诉地点时,把骑行在非机动车道的父亲撞伤,车辆损坏。北京朝阳中西医结合急诊抢救无效,2019年7月8日,01:59去世。法医检测报告《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给出鉴定意见“被鉴定人范保民符合颅脑死亡”,北京朝阳中西医结合急诊抢救中心给出的《死亡证明(推断)书》死亡原因“创伤性硬膜下出血”以上均说明死亡原因由于车祸。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交通支队在勘察现场后,知道对方逆行,不能证明我爸在此次交通事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没有划分责任,不让看行车记录仪。此后多次向事故科沟通不认可,多次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