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曝光吧 关注:419贴子:1,235
  • 1回复贴,共1

福建一女子转移财产后离婚导致丈夫受损失,F官竟是帮凶!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桩普通的民事官司,F院竟参与作伪证,公然挑战法律法规规定,F院知法犯法,背后是何动机?
前妻离 婚前转移财产,F官伪造银行流水账证据网法裁判,受害人不仅没拿到一分钱,而且封了受害人的卡,至今不能用,枉法包庇,何处申冤?
本事件经受害人陈述,F院参与了伪证和网法裁判环节。关系网交织,践塌法律,集体抱团制造一案四证(真假 证据并存)的原假错案窝案。庭审时受害人以一审F院提供给受害人的被告银行流水账有严重错误是伪造的为由,依法递交了回避申请书,要求本案合议庭依法回避。在暂时休庭了10多分钟后,F官因害怕其伪造证据的情形败露,強行组织开庭,违反《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属庭审程序严重违法。
上述F官包庇、伪造开庭证据的实施铁证,已被重新整理接露,网法裁判的涉案F官已被实名举报。
三明中院本案依法重新调取的新证据和永安J察院依法再次调取的新证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足以推反本案一审F官伪造的存在172处严重错误的伪证,并同时证实了本案一审程序违法。(本案一审开庭审理时、当事人以一审F院提的被告银行流水账存在严重错误,是伪造的证据为由。当庭向本案合议庭递交了回避申请书,请求本案合议庭依法回避,本案合议庭在暂时休庭了10多分钟后,伋然强行继续开庭,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本案庭审程序违法。)然而永安J察院依法调取了足以推反F官伪造证据这一违法行为的铁证。三明中院同样调取了相关证据证明伪证存在。
真假银行流水账对照表,详细记载着三明中院新证据和永安J察院新证据的真实数据,撤底推反了罗志龙在案中有时间、有目的的故意伪造的事实,证据详细列举了172处严重错误。被告的兴业银行流水账连续出现41处余额栏完全空白没有任何数字,这种现象在国家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绝 对不允许出现的错误。有悖常理,然而三明中院本案在有真实数据的前提下,受害人依然败诉,这是以利益为驱动,以关系毁公正!釆信伪证,故意制造了一案两证(真假 证据并存)的原假错案!

福建省高高本案再审申请庭经办F官明知本案己经造成了一案两证(真假 证据并存)的原假错案窝案,违背法律事实,积极参与并升级制造了本案一案三证(真假 证据并存)的原假错案窝案!恶意剝夺了群众的合法诉讼权利!……
事情起因于黄先生起 诉前妻罗秀菊为逃避财产分割,离 婚前转移财产。据当事人爆料称,F官罗志龙参与了制造伪证,帮助罗秀菊隐匿财产。
黄先生依法起 诉,并在J察院和中院的协助下,申请了兴业银行的银行流水记录。据其本人提供的明细对照表显示,自2008年至2014年期间,根据罗秀菊的兴业银行工资卡转账明细可证实一审F官罗志龙提供的交易记录,存在尹瞒转移金额。
在爆料人提供的民事判决书中,双方陈述了有关事实,共识离 婚财产分配问题。
根据黄先生本人的计算,罗秀菊应支付黄先生工资款39万元,同时支付房价20万元。并且,黄先生认为,罗秀菊有尹瞒行为,所以应该本着四六分计算,谁尹瞒谁少分,黄先生应该分六成也就是36.9万元。
可是F院经过一系列操作,却不支持黄先生的主张。认为罗秀菊在外打工期间,“没有挣到钱”,同时F院还认为,罗秀菊和罗振坚共同出资购 房的事情,竟是子虚乌有。出现了被告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尹瞒转移共同财产53笔共321956元,全部用53个零的数字将321956元故意伪造成零元。还将被告的78处企业员工退体金的千位数全部人为抹掉,账面上只剩下百元及以下的数字。这些在国家银行或股份制银行也是决对不允许出现的错误。罗志龙F官会连这样低级的错误都看不出来?
当前民F典支持离 婚后夫妻公平分割财产。当事人提供证据,支持自己主张的,仁民F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同时法律约定,离 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离 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双方有共同的约束力。
所以从黄先生本人的角度,依法提出分割财产的请求时合法诉求。事实上,这也是夫妻双方离 婚时毕须正面面对,且必须依法处理予以准许的。
可是,F院作为执法部门,本事件的特殊性在于,据黄先生本人提供资料显示,本案的F官,涉嫌伪造证据,帮助罗秀菊隐匿财产。对银行出具的交易明细,选择性忽视,对某些应列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明细,不予认可。
过程涉嫌违法,失去了F官本应有的公平公正判决的威信。抹黑了法律公平正义的威严。
据黄先生陈述,福建省仁民J察院12309检察服务Z心的2021年11月9日信息,故意违抗醉高检2019年6月8日,2019年11月13日,2020年10月28日关于将本案控告材料转福建省仁民J察院依法处理的三道指令。故意拖延办理,前后拖延了2年零5个月时间。
而且故意曲解法律,有新证据足以推反原判决、裁定的,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这两项规定。
并且当事人提出了三明中院关于本案的新证据和永安F院2021年10月19日向当事人出具的兴业银行永安支行的证明材料就再次证明了一审F院就是用伪证造成了网法裁判的原假错案。甚至造成了一案四证的原假错案窝案。
而福建省J察院12309J察服务Z心故意包庇这起一案四证的原假错案窝案,成了这起一案四证冤假窝案的Z大保护伞。
对此,黄先生提供了有关证据,并愿将呈堂证供公诸于世,向社会公开。希望引起有关公义人士的公平论断,还原事实真相,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永安F院2021年10月19日向本案受害人出具了一份兴业银行永安支行三年前(2019年6月20日)关于银行流水查询结果的说明)的证明材料。集体包庇1599号案件庭审程序严重违法,一审F官故意捏造1599号判决书第4页第2自然段共十四行的本院认为虚假材料。共同制造了一案四证(真假 证据并存)的原假错案窝案!
谴责网法裁判的F官,对冤案错案,坚决堤制,共同推动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依法环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媒体也已关注此事,希望事件Z终有个妥善解决的结果。希望受害人的陈述,得到依法公平裁决。


1楼2022-11-05 10:42回复
    您好!我是一名媒体发稿人。如果您有重大新闻线索、不公遭遇或者感人故事,欢迎与我联系。


    IP属地:湖北2楼2025-02-21 10: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