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75SSf 《岳飞吧》2022-10-20 10:05
完颜构为什么敢自毁长城
3675SSf
岳飞班师是绍兴十年七月的事,绍兴十一年正月完颜宗弼就卷土重来了,不做过一场,完颜宗弼能知道自己不行?完颜构、秦桧他们能放心弄死岳飞?柘皋之战最大的意义在于宋军第一次实现了二线将领在野战中大败金国骑兵这么个历史性突破,完颜宗弼的想法本来是挑软柿子捏。结果一捏发现我擦,这个怎么这么硬?野战、骑兵、多人,大败,你要是完颜宗弼,你怎么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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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有发帖怕人回驳的!因为回帖被“3675SSf”删了,所以另开一条主帖,以纠正其歪曲历史的行为。
“3675SSf”的帖子不算很长,但内容很乱。只有标题一句话明确。现在我帮他整理一下。
”3675SSf“你唠唠叨叨讲了那么多,其实就是二件事:一是赵构杀岳飞的原因,二是杀岳飞的可行性。但这二件事你明显搞错了。一是文字理解的错误,二是宋金军力对比的自相矛盾
一、金兀术的密信【必杀飞,始可和】是给秦桧的,不是给赵构的,更何况是密信。
历史事件,就要经史载为依据。我们看看正史记载——
【兀术遗桧书曰:“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必杀飞,始可和。”桧亦以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力谋杀之。】——《宋史》
分析:
1、【兀术遗桧书曰……】——金兀术留给秦桧的是私人密信,而不是《致宋廷公函》,性质:私事。
2、【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宋金二军正在激烈打仗,金军的主帅说一句【杀了岳飞】,你就认为是和议的条件?荒谬!
3、【必杀飞,始可和】——杀了岳飞之后才开始讲和。但实际上岳飞在入狱前宋金双方就已经开始讲和了,当时宋金双方正在拟定疆界划分。
4、【桧亦以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力谋杀之】——这才是秦桧谋杀岳飞的动机,秦桧对岳飞【故力谋杀之】!
结论:秦桧谋杀岳飞,既是执行金兀术的密令,也是他为了自身利益的需要
二、“3675SSf”【分析】了当时宋金双方的军力是五比五的均势状态。
请问“3675SSf”,既然宋金双方是均势对峙的军力状态,那么,在这种状态下,杀了岳飞,再瓦解了岳家军之后,还会是均势状态吗?这明显是自相矛盾
三、宋金的和议《誓约书》没有杀岳飞为条件。
《宋史》《金史》都有和议的条款,没有杀岳飞为和议条件。也没有口头谕令,没有口头暗示。
须知,两国和谈,去要求对方杀死某个人为条件,那是多么荒谬的事!同时,无疑也表明——我很害怕这个人。够荒谬了吧。
杀岳飞为和议条件?这么别扭的理由也想得出来?!那只能说是婴儿的智商
四、岳飞被杀时,金朝并不知道,但全部和议条约已经执行。
1、岳飞被害的时间是: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金使萧毅与赵构讨论执行和事宜后,于十一月底离开南宋。随后,赵构派何铸带着国书去金都,也是十一月底离开南宋。金兀术与何铸一齐往金都(黑龙江)并于次年二月到达金都。(《金史》有记载)
我们看看——金兀术、金使萧毅、宋使何铸,以及金主,都不知道岳飞的死讯,但在何铸递交了国书后,宋金的和议条约事项全部执行,包括赵构的母亲韦太后和皇眷都送回南宋。
还要知道,宋金和议,南宋向金朝交付【巨额的岁贡】,是岁贡,每年都要交的。
噢,金朝得到这么大的利益,你岳飞不死金朝就不要这些庞大的利益吗?笑话!
完颜构为什么敢自毁长城
3675SSf
岳飞班师是绍兴十年七月的事,绍兴十一年正月完颜宗弼就卷土重来了,不做过一场,完颜宗弼能知道自己不行?完颜构、秦桧他们能放心弄死岳飞?柘皋之战最大的意义在于宋军第一次实现了二线将领在野战中大败金国骑兵这么个历史性突破,完颜宗弼的想法本来是挑软柿子捏。结果一捏发现我擦,这个怎么这么硬?野战、骑兵、多人,大败,你要是完颜宗弼,你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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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有发帖怕人回驳的!因为回帖被“3675SSf”删了,所以另开一条主帖,以纠正其歪曲历史的行为。
“3675SSf”的帖子不算很长,但内容很乱。只有标题一句话明确。现在我帮他整理一下。
”3675SSf“你唠唠叨叨讲了那么多,其实就是二件事:一是赵构杀岳飞的原因,二是杀岳飞的可行性。但这二件事你明显搞错了。一是文字理解的错误,二是宋金军力对比的自相矛盾
一、金兀术的密信【必杀飞,始可和】是给秦桧的,不是给赵构的,更何况是密信。
历史事件,就要经史载为依据。我们看看正史记载——
【兀术遗桧书曰:“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必杀飞,始可和。”桧亦以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力谋杀之。】——《宋史》
分析:
1、【兀术遗桧书曰……】——金兀术留给秦桧的是私人密信,而不是《致宋廷公函》,性质:私事。
2、【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宋金二军正在激烈打仗,金军的主帅说一句【杀了岳飞】,你就认为是和议的条件?荒谬!
3、【必杀飞,始可和】——杀了岳飞之后才开始讲和。但实际上岳飞在入狱前宋金双方就已经开始讲和了,当时宋金双方正在拟定疆界划分。
4、【桧亦以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力谋杀之】——这才是秦桧谋杀岳飞的动机,秦桧对岳飞【故力谋杀之】!
结论:秦桧谋杀岳飞,既是执行金兀术的密令,也是他为了自身利益的需要
二、“3675SSf”【分析】了当时宋金双方的军力是五比五的均势状态。
请问“3675SSf”,既然宋金双方是均势对峙的军力状态,那么,在这种状态下,杀了岳飞,再瓦解了岳家军之后,还会是均势状态吗?这明显是自相矛盾
三、宋金的和议《誓约书》没有杀岳飞为条件。
《宋史》《金史》都有和议的条款,没有杀岳飞为和议条件。也没有口头谕令,没有口头暗示。
须知,两国和谈,去要求对方杀死某个人为条件,那是多么荒谬的事!同时,无疑也表明——我很害怕这个人。够荒谬了吧。
杀岳飞为和议条件?这么别扭的理由也想得出来?!那只能说是婴儿的智商
四、岳飞被杀时,金朝并不知道,但全部和议条约已经执行。
1、岳飞被害的时间是: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金使萧毅与赵构讨论执行和事宜后,于十一月底离开南宋。随后,赵构派何铸带着国书去金都,也是十一月底离开南宋。金兀术与何铸一齐往金都(黑龙江)并于次年二月到达金都。(《金史》有记载)
我们看看——金兀术、金使萧毅、宋使何铸,以及金主,都不知道岳飞的死讯,但在何铸递交了国书后,宋金的和议条约事项全部执行,包括赵构的母亲韦太后和皇眷都送回南宋。
还要知道,宋金和议,南宋向金朝交付【巨额的岁贡】,是岁贡,每年都要交的。
噢,金朝得到这么大的利益,你岳飞不死金朝就不要这些庞大的利益吗?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