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休闲娱乐、夜市等场所经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广大居民群众:
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即日起暂停全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休闲娱乐、夜市等场所经营活动,规范餐饮经营秩序,加强公共场所、村、居民小区管理和聚集性活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教学培训,强化教职工疫情防控,加强教学场所封闭管理。
二、全区所有休闲娱乐场所,包括酒吧、网吧、KTV、歌厅、电影院、营业性演出场所、台球厅、游乐场、游戏厅、各类棋牌室、茶楼、足疗馆、美容院、汗蒸房、公共浴室等暂停营业。
三、各类夜市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各酒店饭店大厅就餐实行间隔就坐,单间就餐人数减半。
四、各景区严格落实“错峰、预约、限流”措施,严禁人员聚集。
五、严格居民小区、村进出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人员落实扫码、验码、测温等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对外来和返乡人员报备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六、所有进入公共场所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查体温、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扫场所码,核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
七、原则上一切聚集性活动停办或缓办。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暂停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企事业单位等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人员聚集活动。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提前报备并控制人数,做好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八、各行业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不聚餐、不聚集,引导带动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九、各单位、经营主体和个人必须自觉服从当前疫情防控大局,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未落实或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人员感染或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十、各类暂停经营场所开放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0月13日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广大居民群众:
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即日起暂停全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休闲娱乐、夜市等场所经营活动,规范餐饮经营秩序,加强公共场所、村、居民小区管理和聚集性活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教学培训,强化教职工疫情防控,加强教学场所封闭管理。
二、全区所有休闲娱乐场所,包括酒吧、网吧、KTV、歌厅、电影院、营业性演出场所、台球厅、游乐场、游戏厅、各类棋牌室、茶楼、足疗馆、美容院、汗蒸房、公共浴室等暂停营业。
三、各类夜市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各酒店饭店大厅就餐实行间隔就坐,单间就餐人数减半。
四、各景区严格落实“错峰、预约、限流”措施,严禁人员聚集。
五、严格居民小区、村进出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人员落实扫码、验码、测温等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对外来和返乡人员报备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六、所有进入公共场所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查体温、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扫场所码,核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
七、原则上一切聚集性活动停办或缓办。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暂停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企事业单位等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人员聚集活动。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提前报备并控制人数,做好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八、各行业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不聚餐、不聚集,引导带动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九、各单位、经营主体和个人必须自觉服从当前疫情防控大局,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未落实或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人员感染或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十、各类暂停经营场所开放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