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对象、条件、材料、程序等工作通知如下,请相关企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完成申报工作,相关咨询了解详情请联系我们。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为依法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条件
1.产品符合国家、省及我市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能够代表常州制造先进水平。
2.产品即将或首次投放市场,暂未具备市场竞争力,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经济社会效益。
3.产品创新程度较高,在核心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清晰,质量可靠。
4.产品符合我市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领域。
5.我市2021年以来列入《江苏省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的产品和经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直接纳入《常州制造创新产品首购和推广应用推荐目录》,无需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常州制造创新产品认定申报表;
3.常州制造创新产品技术总结报告;
4.常州制造创新产品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5.承诺书;
6.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产品相关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查新报告、用户试用报告、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等)。
四、申报程序
1.企业自愿申报。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报送至所在辖市(区)工信(经发)局。材料装订要求:使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按前申报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于左侧胶装成册,装订平整。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辖市(区)择优推荐。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审核通过的材料,行文上报至市工信局(请示件纸质1份),并附创新产品申报材料(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稿)、项目汇总表,于2022年10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工信局先进制造业推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为依法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条件
1.产品符合国家、省及我市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能够代表常州制造先进水平。
2.产品即将或首次投放市场,暂未具备市场竞争力,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经济社会效益。
3.产品创新程度较高,在核心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清晰,质量可靠。
4.产品符合我市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领域。
5.我市2021年以来列入《江苏省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的产品和经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直接纳入《常州制造创新产品首购和推广应用推荐目录》,无需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常州制造创新产品认定申报表;
3.常州制造创新产品技术总结报告;
4.常州制造创新产品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5.承诺书;
6.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产品相关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查新报告、用户试用报告、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等)。
四、申报程序
1.企业自愿申报。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报送至所在辖市(区)工信(经发)局。材料装订要求:使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按前申报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于左侧胶装成册,装订平整。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辖市(区)择优推荐。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审核通过的材料,行文上报至市工信局(请示件纸质1份),并附创新产品申报材料(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稿)、项目汇总表,于2022年10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工信局先进制造业推进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