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一)接收对象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条件
1.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2.获得所在高校2023年推免生资格。
3.必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接收工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填报志愿。
2.填写《闽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网页下载),并通过邮件发送至相关培养单位联系人处(在我校网页下载)。
(二)复试与录取
1.资格审核:培养单位于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2.复试提交材料: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机会。推免生复试时须向相关培养单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闽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4)本人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高校推荐部门公章);
(5)申请者还应提供其他特长及本人认为对于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如: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或获奖证书等。
(6)相关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复试形式:复试工作由校内相关培养学院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复试安排详见相关培养单位复试前公布的推免生复试方案。
(一)接收对象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条件
1.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2.获得所在高校2023年推免生资格。
3.必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接收工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填报志愿。
2.填写《闽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网页下载),并通过邮件发送至相关培养单位联系人处(在我校网页下载)。
(二)复试与录取
1.资格审核:培养单位于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2.复试提交材料: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机会。推免生复试时须向相关培养单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闽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4)本人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高校推荐部门公章);
(5)申请者还应提供其他特长及本人认为对于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如: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或获奖证书等。
(6)相关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复试形式:复试工作由校内相关培养学院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复试安排详见相关培养单位复试前公布的推免生复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