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你這個帖子我想到了和前女友的事情。首先作為男人我還是先從自己身上找問題吧。那個時候21歲,沒錢、沒工作房子也面臨拆遷,最需要她在身邊支持的時候,網上幾句話三年多的感情就沒了。當然我也承認那個時候我自己不成器,經常換工作。她比我大快兩歲。其實哪怕像她說的25歲結婚,再堅持兩年。房子的事情也比較好的解決下來了,我也在這個工作了十多年的公司安定下來了。一切都是造化弄人。我給不出你離還是不離的建議,但我清楚兩個人能在一起,肯定是因為看到了對方身上的閃光點。當那些閃光點消失或者說被妳眼中的他的缺點所覆蓋時,離開是順理成章會發生的事情。就跟當時我和那女的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