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楹联学会副会长、中华对联文化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楹联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事业委员会主任叶子彤先生对《联律通则》第三章及附则解读:
《联律通则》第三章,即词性对从宽范围部分。纵观《联律通则》,第一章主要从现代汉语语法学的角度规定了对联的“基本规则”,第二章更深入一步,从修辞学的本源上确立了对偶辞格在 对联形式要求上的中心地位,规定在与对偶辞格发生矛盾时,语法学所归纳的“基本规则”必须放宽,但语法学是一门精细的学问,只用模糊的“放宽”二字很可能 会造成“基本规则”的混乱,如何把握“放宽”的尺度便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于是《联律通则》第三章便从语法学角度更为详细、具体地阐述了“词性对从宽范围”。与此同时,谐巧类对句往往会因为追求技巧而降低词性对偶以及平仄声律等形式上的要求,《联律通则》也对此作出从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