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远的记忆-------
上 个 世 纪 五 十 年 代 镇 远 河 里 的 鱼 儿 悠 悠
高 明 海 ( 文 档 1 0 1 )
我曾经在上篇《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镇远自来水》一文里,说过“提起镇远,有很多都是值得我们道地的镇远人怀念的”这句话。现在我又来说说那个年代舞阳河里的趣事,我之所以讲“镇远河里的鱼儿悠悠”,那确实是因为当时河里的鱼确实多,多到哪个程度呢?这么给你说吧,当人们用桶到河里打水时,时不时总会打上几条鱼,当然不会是大鱼,因为大鱼是不会到河岸边来游弋的。就连当时的我,只要有心,用小手都能捧起几条小鱼来!试想解放初期的我,能有多大?也不过五、六岁吧,反正是还没到上小学的年龄!你说小孩都能用手捧起鱼来,可见那河里的鱼儿多到那个程度!
一到热天,在河里捉鱼是我们这些小孩家用来消磨时光的最佳方式。由于我们年纪小,只敢在浅滩边的片状鹅卵石下摸鱼,一般也只是摸到小鲑鱼或鮊挨鳉(好像又叫鲢胡子),捉到鱼儿后就在浅滩边的沙滩上信手刨个小坑,将捉到的鱼儿喂养在里边。要回家时,大家就数一数,比比战果,以求暂时的心理满足,然后就将小坑朝河那一面刨一条通向河中的水道,有意将鱼儿放生。当然,这决不属于心发慈悲的善举,因为谁也不敢把鱼儿拿回家去,而暴露了自己曾经下过河,那不是而自讨苦吃去讨揍?
那时我年纪小,不到上学年龄,母亲又忙于生计,根本没时间管我,我整天价就与几个同龄小孩东游西逛的,可以这么说,凡是镇远城里的亭台楼阁,我们没有哪个地方没窜过!但最主要的还是河边这些地方,特别是热天家,那河边就是我们的首选之地!我也是在那个时候就学会游泳的,当然,这些都是要瞒着大人的!我母亲对我反反复复的“谆谆教诲”就是不准到河边和山上啊等危险地方去玩!这不准那不准,对我们来说,那简直就是紧箍咒!但我们这些闲得无聊又特别好动的“男子汉”,全都把它当成耳边风!因为腿长在我们身上,实际上她又管得着吗?但只要发现我到过河边,那一定要着罚,着吃“干笋子炒瘦肉”!----什么叫“干笋子炒瘦肉”?就是用竹翩子猛抽屁股!据母亲讲,这种刑罚伤皮伤肉不伤骨,几桡片下来,整个屁股墩辣肤辣爆的,摸不得也无法落坐,睡觉还得趴着,这就足以让你痛定思痛且记忆犹新!不过我很少挨收拾,借用现在时髦的说法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为各家家长检验自己孩子听不听话、玩没玩水的“常规仪器”,只不过是用她的指甲在小孩的皮肤上划拉几下,如果皮肤干燥泛白色,就说明你“下过水”,免不了要挨一顿好揍!后来我们学聪明了,只要玩过水或洗过澡,上岸穿上衣服后就使劲的跳跃打闹,直到全身出汗为止,过后任你在皮肤上怎么划拉,都不会起白道道!
说到这,现在的人可能会问,既然那时镇远河里的鱼儿那么多,为什么人们那么笨,宁可受穷都不去打鱼卖呢?其实这也曾经是我思考过的问题,现在我想,无非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受当时社会观念的制约,当时社会的普遍说法是“捞鱼打虾,饿
”,所以一般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以捕鱼为生的,就连钓鱼也被视为是游手好闲之徒的不良行为而被世人嗤之以鼻!另一个因素,就是如果人人都去捕鱼了,人人都会捕鱼了,那捕来的鱼又卖给谁?简言之就是社会供求矛盾问题。
上 个 世 纪 五 十 年 代 镇 远 河 里 的 鱼 儿 悠 悠
高 明 海 ( 文 档 1 0 1 )
我曾经在上篇《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镇远自来水》一文里,说过“提起镇远,有很多都是值得我们道地的镇远人怀念的”这句话。现在我又来说说那个年代舞阳河里的趣事,我之所以讲“镇远河里的鱼儿悠悠”,那确实是因为当时河里的鱼确实多,多到哪个程度呢?这么给你说吧,当人们用桶到河里打水时,时不时总会打上几条鱼,当然不会是大鱼,因为大鱼是不会到河岸边来游弋的。就连当时的我,只要有心,用小手都能捧起几条小鱼来!试想解放初期的我,能有多大?也不过五、六岁吧,反正是还没到上小学的年龄!你说小孩都能用手捧起鱼来,可见那河里的鱼儿多到那个程度!
一到热天,在河里捉鱼是我们这些小孩家用来消磨时光的最佳方式。由于我们年纪小,只敢在浅滩边的片状鹅卵石下摸鱼,一般也只是摸到小鲑鱼或鮊挨鳉(好像又叫鲢胡子),捉到鱼儿后就在浅滩边的沙滩上信手刨个小坑,将捉到的鱼儿喂养在里边。要回家时,大家就数一数,比比战果,以求暂时的心理满足,然后就将小坑朝河那一面刨一条通向河中的水道,有意将鱼儿放生。当然,这决不属于心发慈悲的善举,因为谁也不敢把鱼儿拿回家去,而暴露了自己曾经下过河,那不是而自讨苦吃去讨揍?
那时我年纪小,不到上学年龄,母亲又忙于生计,根本没时间管我,我整天价就与几个同龄小孩东游西逛的,可以这么说,凡是镇远城里的亭台楼阁,我们没有哪个地方没窜过!但最主要的还是河边这些地方,特别是热天家,那河边就是我们的首选之地!我也是在那个时候就学会游泳的,当然,这些都是要瞒着大人的!我母亲对我反反复复的“谆谆教诲”就是不准到河边和山上啊等危险地方去玩!这不准那不准,对我们来说,那简直就是紧箍咒!但我们这些闲得无聊又特别好动的“男子汉”,全都把它当成耳边风!因为腿长在我们身上,实际上她又管得着吗?但只要发现我到过河边,那一定要着罚,着吃“干笋子炒瘦肉”!----什么叫“干笋子炒瘦肉”?就是用竹翩子猛抽屁股!据母亲讲,这种刑罚伤皮伤肉不伤骨,几桡片下来,整个屁股墩辣肤辣爆的,摸不得也无法落坐,睡觉还得趴着,这就足以让你痛定思痛且记忆犹新!不过我很少挨收拾,借用现在时髦的说法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为各家家长检验自己孩子听不听话、玩没玩水的“常规仪器”,只不过是用她的指甲在小孩的皮肤上划拉几下,如果皮肤干燥泛白色,就说明你“下过水”,免不了要挨一顿好揍!后来我们学聪明了,只要玩过水或洗过澡,上岸穿上衣服后就使劲的跳跃打闹,直到全身出汗为止,过后任你在皮肤上怎么划拉,都不会起白道道!
说到这,现在的人可能会问,既然那时镇远河里的鱼儿那么多,为什么人们那么笨,宁可受穷都不去打鱼卖呢?其实这也曾经是我思考过的问题,现在我想,无非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受当时社会观念的制约,当时社会的普遍说法是“捞鱼打虾,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