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就是,在我二十多岁的时候,遇到了那个孽缘。
我不想用太多词藻堆砌我们所谓的“感情”,尤其是华丽的。我想,那段日子只能算得上是“滥俗”,或是“荒唐”。
见过真人以前,我对他的印象仅仅是:一头红毛、夸张的口红和杀人不眨眼的疯狗。我知道他那所谓超新星排名第一的悬赏金只是他用一些破铜烂铁随意残害普通人的生命换来的。那个时候我是打心眼里看不起这个疯子,于是在第一次见面我就赠送了他一个国际友好手势。
只是在当天晚上,这个红毛疯狗带着一身酒气醉醺醺地敲开了我的旅馆。我刚打开门他就掐着我的脖子吻了上来,像条狗一样啃咬着我的嘴唇。印象里我并没有推开他,可能是因为这个疯子的吻技还不错,又或许是因为他背后的毛绒绒的披风让我回忆起来了一些东西。因为什么都无所谓了——对于我们这些漂泊无定的人而言——总之那天晚上他把我吻到了床上,顺理成章地翻云覆雨了一番。
我也不得不承认,虽然他的人让我厌恶,但是吊活令人心服口服。
香波地对我来说是个神奇的地方,第一个原因是在那里我遇到了几乎并肩作战了一生的两个队友,虽然其中有一条疯狗:和实力相当的人合作很舒服,只是这两个人天生都冒着一些傻气。第二个原因是,那段时间是我有生以来性生活最不节制的日子。那时候我和他几乎住在了床上,在我的房间。我们做的时候床会吱吱呀呀地响,屋里还会弥漫着艾草香薰的味道——他不止一次吐槽这个味道真是令人作呕,但作为一名医生我想说这么做确实是出于健康——这导致我现在听到床吱呀的声音,以及闻到艾草的香薰味,身体都会有一些感觉。
有些时候我希望,我们之间荒唐的关系给我带来的影响仅仅是这些就好了。
我不想用太多词藻堆砌我们所谓的“感情”,尤其是华丽的。我想,那段日子只能算得上是“滥俗”,或是“荒唐”。
见过真人以前,我对他的印象仅仅是:一头红毛、夸张的口红和杀人不眨眼的疯狗。我知道他那所谓超新星排名第一的悬赏金只是他用一些破铜烂铁随意残害普通人的生命换来的。那个时候我是打心眼里看不起这个疯子,于是在第一次见面我就赠送了他一个国际友好手势。
只是在当天晚上,这个红毛疯狗带着一身酒气醉醺醺地敲开了我的旅馆。我刚打开门他就掐着我的脖子吻了上来,像条狗一样啃咬着我的嘴唇。印象里我并没有推开他,可能是因为这个疯子的吻技还不错,又或许是因为他背后的毛绒绒的披风让我回忆起来了一些东西。因为什么都无所谓了——对于我们这些漂泊无定的人而言——总之那天晚上他把我吻到了床上,顺理成章地翻云覆雨了一番。
我也不得不承认,虽然他的人让我厌恶,但是吊活令人心服口服。
香波地对我来说是个神奇的地方,第一个原因是在那里我遇到了几乎并肩作战了一生的两个队友,虽然其中有一条疯狗:和实力相当的人合作很舒服,只是这两个人天生都冒着一些傻气。第二个原因是,那段时间是我有生以来性生活最不节制的日子。那时候我和他几乎住在了床上,在我的房间。我们做的时候床会吱吱呀呀地响,屋里还会弥漫着艾草香薰的味道——他不止一次吐槽这个味道真是令人作呕,但作为一名医生我想说这么做确实是出于健康——这导致我现在听到床吱呀的声音,以及闻到艾草的香薰味,身体都会有一些感觉。
有些时候我希望,我们之间荒唐的关系给我带来的影响仅仅是这些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