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年11月向退役军人事务局递交的评残材料,2021年3月份通知我去廊坊市医院(三级甲等)做伤残鉴定,当时廊坊市医院(三级甲等)专家鉴定小组给出的鉴定是符合《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第十条第10款,之后材料鉴定完成后一直等通知,直到2022年6月27日退役军人事务局通知我6月29日需要到石家庄河北优抚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复检,说是省厅要求。后复检完成后,2022年8月复检结果是不符合评残标准,河北优抚医院(二级综合医院)专家组否定了廊坊市医院(三级甲等)专家组的结果,难道河北优抚医院专家鉴定小组不按照《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鉴定么?我电话咨询廊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给我回复是“这次省厅复检专家组把功能性问题的都拒绝了,廊坊也正在和省厅交涉这个问题,但不知道最终结果。”
我x光显示右胫骨远端后踝陈旧骨折。
想问问各位吧友,现在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走流程,评残之路历经了三年,现在县里说要一年后才能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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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问各位吧友,现在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走流程,评残之路历经了三年,现在县里说要一年后才能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