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1微信名*🌙(骑车的人),女2微信名ৡ烛雨ོꦿ࿐(温嘟嘟)(后座)
8月4号晚上11点左右在体育馆附近,我跟朋友走在路边边准备回家,结果被一辆电动车直直撞过来(当事人描述有一束光照到眼睛,没看到前面有人),我被撞倒在地,裤子破了,大腿小腿有疼痛感,但不强烈,上唇也被撞伤,当时看到两个女生年纪不大,就赔了裤子钱,后面回家发现腿伤很严重,所以找到其中一个女生的微信,本来想协商一下处理后续的事情,结果这个女生听到我是昨晚被撞伤的受害者后,拒绝协商,并且设置隐私不允许再次添加微信,逃避责任!#撞人##新丰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