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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一方在二审庭审中,拿出了一个现场复原的录像。刘鑫一方:“你说我把江歌推出门外给我挡刀我锁门,我给你看看现场复原,这样的事可能发生吗?”我看了这个录像,觉得它提出了一个很真实也很尖锐的问题。至少,我回答不了。1、 过道仅有0.96米,门0.86米宽,门口还有2只煤气表(宽20公分),使得进门的过道更狭窄了。
有多窄?大家可以看看自己所坐在的椅子,只比你现在坐的普通扶手椅子,宽大约3-4个拳头。门是向外开的。门,是向外开的。过道长8.6米,陈世峰实施袭击就是从三楼平台上下来走进二楼过道,走向江歌身后,立即动手的。这个期间,凶手和受害人的距离8.6米。
2、在案发现场,(打着伞归来的)刘鑫和江歌两人的伞都挂在煤气表上。(日本警方查验的现场照片可以清楚地看到两把雨伞挂在)
【这个细节意味着,刘鑫和江歌都有充足的时间和平静的心情把伞挂在了门上。】【这个细节意味着,凶手是在江歌毫无戒心、甚至可以轻松将伞挂好在水表上的情形下,发起袭击的】江歌此刻已经走到了自己的家门口。挂好了雨伞。陈世峰从背后袭击了她。
3、 一个成年男性的平均肩宽为37.5—45厘米。凶手陈世峰身高180以上,肩宽在48.5左右。再减去煤气表的宽度,整个门口只剩下约10公分的宽度。这样的一个过道和门,门向外开的,怎么能发生把人从门里推出来挡刀?这门一打开,得打开到60度以上,才能出来一个人。门开到60度,你还能把人推出来再把门关上吗?有人问,刘鑫为何不开门?回到现场,0.86米宽的门前,此刻再加上一个倒地的江歌。
再加上陈世峰按着江歌,门打得开吗?门里的人想打开门,可能做到吗?也可以在自己家做一个实验。【0.9米宽的过道,0.86公分的门口,一个女人、再加一个180公分+的男性,你在门内能推开门吗?以及能在如此短促的时间里洞察外面发生了什么吗?如果你知道后面有凶手还能挂好雨伞再进门吗?】
城阳区法院之前的判决中有一个内容没有说清楚,就是如何认定刘鑫锁门的。这恐怕也是刘鑫一方发起上诉的重要原因。
4、城阳区法院采信判断锁门的依据,很多是日本庭审中陈世峰的供词。那这里就有新的问题了。采信陈世峰的口供是吧00000?陈世峰口供里还有那十万日元。陈世峰曾经当庭说过,他多次联络并去找江歌的原因是:江歌曾以刘鑫怀孕为名义向她索要10万日元(约等于人民币6000元)。
【关于10万日元这一段,当年
@凤凰李淼 有报道。也有其他博主留存有视频
http://t.cn/Ezg596s】那么,薛定谔的悖论来了,陈世峰的这个当庭陈述要不要采信?刘鑫一方不少支持者认为,检方提到的这10万日元必须查清楚,因为极有可能也是重要的杀人动机。陈世峰说江歌骗了他。能采信凶手陈世峰说法吗?如果不能采信,那能采信陈世峰说的“刘鑫把江歌推出来挡刀”的说辞吗?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