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全力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外地来返兰陵人员主动报备工作提醒如下:
需报备的人员
一、境外来(返)兰陵人员;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来(返)兰陵人员;
三、发现阳性感染者(包括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来(返)兰陵人员;
四、与阳性感染者(包括确诊
、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存在交集人员;
五、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人员。
以上人员需提前3天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及单位进行报备,抵达兰陵后,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规定,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及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对不主动报备,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严重传播风险,构成犯罪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