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夏朝存在于枣庄市(古徐州)的古籍篇章一览。
证据一:左丘明《左传》载:薛之皇族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奚仲迁于邳,仲虺居薛,以为汤左相。从此古籍文字中即可看出夏朝就是指枣庄市以薛国为中心的区域,此时的古国数量不超5个,形成夏朝版图。直至商朝商都一直在薛国,商朝中晚期薛国(奄)的范围开始扩大,商朝晚期薛国(奄)管辖的附属国数量已超10个以上,除了本地区的几个古国外,还包含安阳殷墟,驻马店挚国,胶东莱国以及吴越楚等国,形成商朝版图。
证据二:左丘明《左传》僖公十五年(前645年)【经】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公如齐。楚人伐徐。徐即诸夏故也。三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候、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冬,宋人伐曹。楚人败徐于娄林。
证据三:哀公二十年(前480)【传】二十年春,吴公子庆忌骤谏吴子,曰:“不改,必亡。”弗听。出居于艾,遂适楚。闻越将伐吴,冬,请归平越,遂归。欲除不忠者以说于越,吴人杀之。十一月,越围吴。赵孟降于丧食。楚隆曰:“三年之丧,亲昵之极也。主又降之,无乃有故乎!”赵孟曰:“黄池之役,先主与吴王有质,曰:‘好恶同之。’今越围吴,嗣子不废旧业而敌之,非晋之所能及也,吾是以为降。”楚隆曰:“若使吴王知之,若何?”赵孟曰:“可乎?”隆曰:“请尝之。”乃往。先造于越军,曰:“吴犯间上国多矣,闻君亲讨焉,诸夏之人莫不欣喜,唯恐君志之不从。
证据四:[墨子.非命上]钟虺告曰:我闻于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伐之恶,龚丧厥师。
证据五:《左传》僖公二十一年记载的“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大皞与有济之祀,以服事诸夏。邾人灭须句,须句子来奔,因成风也。此处”说明位于徐(薛国)的任、宿、须句、颛臾已属于“服事诸夏”的夏朝非中心国家。华夏与诸夏,对于周朝众多的诸侯国来说,只相当一个并不大的诸侯国的面积,这在春秋战国时期对华夏与诸夏的描述中,可略见一斑。
证据六:《左传》襄公十三年【传】十三年秋,楚共王卒。子囊谋谥。大夫曰:“君有命矣。”子囊曰:“君命以共,若之何毁之?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而知其过,可不谓共乎?请谥之‘共’。” 蛮夷、南海、诸夏都成为楚国新征服国土的一部分,是楚共王一生的功绩。《左传》襄公二十六年“郑于是不敢南面。楚失华夏,则析公之为也。以上内容再次印证记述了夏朝地区在楚国版图中得而复失的过程,说明夏朝地区只是楚国的一小部分,而且一直处于诸侯国的争夺地区。从以上《左传》的记述中,夏朝就是指的枣庄地区。
证据七:历史典故:薛滕争长(也证明了夏朝的存在)。春秋·鲁·左丘明《左传·隐公十一年》:“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争长。注释:公元前712年,也就是周桓王八年(鲁隐公十一年),滕侯与薛侯同时到鲁国去朝贡,在鲁国宫殿上,二人为争座次先后而争吵起来。薛侯说:“我们薛国与周文王有姻亲(薛国任成之女太任是西周的奠基者周文王姬昌的亲娘),当年武王先封薛为侯,并且我们在夏朝就已经立国,我应当坐首席。滕侯说:我滕国与周王室同姓同宗,是周王的卜正之职,而你薛国是王朝之外的庶姓,我怎么可以在你的后面呢?我应当坐首席。”鲁隐公见滕、薛二侯争执不下,急忙派大臣羽父出面调停,并转达隐公的意见来劝说薛侯。羽父婉转地说:“君与滕君争长,让你受屈辱了,都是因为寡君所造成的。《周谚》有言:‘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如按照周朝的盟会约定,异姓为后。寡君假若以薛国为长,那就违背了周王的礼制。当下寡君不能违背周礼,只能以滕为长。今天真的委屈你了。”薛侯听罢羽父一席话,感觉鲁隐公也有难处,只好委曲求全,答应让滕侯为长,坐首席。于是在鲁国宫殿的朝贡仪式上,滕侯与薛侯言归于好,以滕为长坐定。
证据8:邳国,邳伯罍
1954年出土于峄县,今枣庄市峄城区。 器身布有蟠虺纹,口沿上有一周铭文:“唯正月初吉丁亥,邳伯夏子自作尊罍,用祈眉寿无疆,子子孙孙永宝用之(证明夏朝的存在))。” “邳 国”夏商时期就已经存在,同属于奚仲后裔,该器的发现对于研究和考证邳国的历史和疆界由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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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左传》记载“楚人伐徐,徐即诸夏故也,得知古徐州就是夏朝的故地,今枣庄市全境(古徐州的首府薛国)。吴犯间上国多矣,闻君亲讨焉,诸夏之人莫不欣喜”,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徐国(薛国)地域是夏朝的故地,是夏朝的中心区域;徐(薛国)被吴国所灭32年后,徐人即诸夏人民,听到越国讨伐吴国,诸夏之人莫不欣喜,欢欣鼓舞,进一步明确了徐(薛国)地域的人民为夏朝的遗民。
对于“徐即诸夏故也”,不同立场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一者理解为徐(薛国)是夏朝的故人;二者认为徐(薛国)是夏朝时的故国;三者认为公元前645年时,夏朝国都已在徐(薛国)的统治地区,徐(薛国)地区是夏朝的中心区域。在没有得到最后确认前,三者都有一定道理,而第三种观点却可以为我们寻找夏朝国都提供有力的线索,而且可以得到其他线索记载的有效证明,“诸夏之人莫不欣喜”更是直接印证了被吴国吞并的徐(薛国)人民就是夏朝后裔的人民。
证据一:左丘明《左传》载:薛之皇族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奚仲迁于邳,仲虺居薛,以为汤左相。从此古籍文字中即可看出夏朝就是指枣庄市以薛国为中心的区域,此时的古国数量不超5个,形成夏朝版图。直至商朝商都一直在薛国,商朝中晚期薛国(奄)的范围开始扩大,商朝晚期薛国(奄)管辖的附属国数量已超10个以上,除了本地区的几个古国外,还包含安阳殷墟,驻马店挚国,胶东莱国以及吴越楚等国,形成商朝版图。
证据二:左丘明《左传》僖公十五年(前645年)【经】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公如齐。楚人伐徐。徐即诸夏故也。三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候、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冬,宋人伐曹。楚人败徐于娄林。
证据三:哀公二十年(前480)【传】二十年春,吴公子庆忌骤谏吴子,曰:“不改,必亡。”弗听。出居于艾,遂适楚。闻越将伐吴,冬,请归平越,遂归。欲除不忠者以说于越,吴人杀之。十一月,越围吴。赵孟降于丧食。楚隆曰:“三年之丧,亲昵之极也。主又降之,无乃有故乎!”赵孟曰:“黄池之役,先主与吴王有质,曰:‘好恶同之。’今越围吴,嗣子不废旧业而敌之,非晋之所能及也,吾是以为降。”楚隆曰:“若使吴王知之,若何?”赵孟曰:“可乎?”隆曰:“请尝之。”乃往。先造于越军,曰:“吴犯间上国多矣,闻君亲讨焉,诸夏之人莫不欣喜,唯恐君志之不从。
证据四:[墨子.非命上]钟虺告曰:我闻于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伐之恶,龚丧厥师。
证据五:《左传》僖公二十一年记载的“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大皞与有济之祀,以服事诸夏。邾人灭须句,须句子来奔,因成风也。此处”说明位于徐(薛国)的任、宿、须句、颛臾已属于“服事诸夏”的夏朝非中心国家。华夏与诸夏,对于周朝众多的诸侯国来说,只相当一个并不大的诸侯国的面积,这在春秋战国时期对华夏与诸夏的描述中,可略见一斑。
证据六:《左传》襄公十三年【传】十三年秋,楚共王卒。子囊谋谥。大夫曰:“君有命矣。”子囊曰:“君命以共,若之何毁之?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而知其过,可不谓共乎?请谥之‘共’。” 蛮夷、南海、诸夏都成为楚国新征服国土的一部分,是楚共王一生的功绩。《左传》襄公二十六年“郑于是不敢南面。楚失华夏,则析公之为也。以上内容再次印证记述了夏朝地区在楚国版图中得而复失的过程,说明夏朝地区只是楚国的一小部分,而且一直处于诸侯国的争夺地区。从以上《左传》的记述中,夏朝就是指的枣庄地区。
证据七:历史典故:薛滕争长(也证明了夏朝的存在)。春秋·鲁·左丘明《左传·隐公十一年》:“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争长。注释:公元前712年,也就是周桓王八年(鲁隐公十一年),滕侯与薛侯同时到鲁国去朝贡,在鲁国宫殿上,二人为争座次先后而争吵起来。薛侯说:“我们薛国与周文王有姻亲(薛国任成之女太任是西周的奠基者周文王姬昌的亲娘),当年武王先封薛为侯,并且我们在夏朝就已经立国,我应当坐首席。滕侯说:我滕国与周王室同姓同宗,是周王的卜正之职,而你薛国是王朝之外的庶姓,我怎么可以在你的后面呢?我应当坐首席。”鲁隐公见滕、薛二侯争执不下,急忙派大臣羽父出面调停,并转达隐公的意见来劝说薛侯。羽父婉转地说:“君与滕君争长,让你受屈辱了,都是因为寡君所造成的。《周谚》有言:‘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如按照周朝的盟会约定,异姓为后。寡君假若以薛国为长,那就违背了周王的礼制。当下寡君不能违背周礼,只能以滕为长。今天真的委屈你了。”薛侯听罢羽父一席话,感觉鲁隐公也有难处,只好委曲求全,答应让滕侯为长,坐首席。于是在鲁国宫殿的朝贡仪式上,滕侯与薛侯言归于好,以滕为长坐定。
证据8:邳国,邳伯罍
1954年出土于峄县,今枣庄市峄城区。 器身布有蟠虺纹,口沿上有一周铭文:“唯正月初吉丁亥,邳伯夏子自作尊罍,用祈眉寿无疆,子子孙孙永宝用之(证明夏朝的存在))。” “邳 国”夏商时期就已经存在,同属于奚仲后裔,该器的发现对于研究和考证邳国的历史和疆界由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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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左传》记载“楚人伐徐,徐即诸夏故也,得知古徐州就是夏朝的故地,今枣庄市全境(古徐州的首府薛国)。吴犯间上国多矣,闻君亲讨焉,诸夏之人莫不欣喜”,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徐国(薛国)地域是夏朝的故地,是夏朝的中心区域;徐(薛国)被吴国所灭32年后,徐人即诸夏人民,听到越国讨伐吴国,诸夏之人莫不欣喜,欢欣鼓舞,进一步明确了徐(薛国)地域的人民为夏朝的遗民。
对于“徐即诸夏故也”,不同立场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一者理解为徐(薛国)是夏朝的故人;二者认为徐(薛国)是夏朝时的故国;三者认为公元前645年时,夏朝国都已在徐(薛国)的统治地区,徐(薛国)地区是夏朝的中心区域。在没有得到最后确认前,三者都有一定道理,而第三种观点却可以为我们寻找夏朝国都提供有力的线索,而且可以得到其他线索记载的有效证明,“诸夏之人莫不欣喜”更是直接印证了被吴国吞并的徐(薛国)人民就是夏朝后裔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