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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申请外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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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管理,全日制学生原则上要求在校住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有特殊情况不能住校的,需按规定书面申请,经学生所在院系审批并在学生工作处汇总备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符合外宿条件的学生申请外宿时,须递交下列材料:《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外宿申请表》、家庭户口本、学生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户籍及已搬到新宁学院的台山市台城街道户籍的全日制普高学生,需要在家住宿的,经学生家长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里,申请办理外宿手续。
学生申请外宿的注意事项:
1.审批程序:申请人下载填报《外宿申请表》→班主任审批→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学生处汇总报批→财务处退住宿费。
2.申办时间:每年5月份受理在读学生下一学年度的外宿申请,每年9月份受理在读一年级学生的外宿申请,其它时间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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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2-07-18 10:0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