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6月在旌阳区长江路居然之家买了个铺面,当时签的租金合同一年是6万多,前3年的租金抵扣购房款,第4年到第6年约定的是固定租金,就是前面说的6万多每年,第7年到第12年,说是按照租金实际收益的90%给业主,第12年到第15年,按照租金实际收益的80%给业主。如果租金实际收益没有达到第4年至第6年的水平,则商场那边不参与分配,按照实际租金100%交付业主。 今年1月15号收的房租还是3万多半年,到今天该收房租的时候银行里入账只有1万多了,大概是原来的三分之一的水平。打电话给那边的财务,说他们前期是亏损的,亏起钱给业主付的租金。这次付的1万多是预付款,具体今年房租收益是多少,要到年底了核算以后才能知道。但是我问了一下在商场里开店的一个熟人,他说疫情期间的房租也没有降低。到底是个啥情况目前弄不清楚了,有没有遇到同样遭遇的业主朋友,相互通个信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