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地铁标志原创作品》是设计者邓秋红在2000年在天津市河东区文化馆;设计,完成。
《2》辅笔设计者;天津市河东区文化馆美术专业艺术干部;王 力。天津市河东区政府机构美术培训老师。
《3》2001年初投稿的天津地铁总公司。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与湖北路交口往北东侧湖北路上。
《4》接收人;天津地铁总公司融资部负责人;孙继发。
《5》2002年;孙继发找到《投稿人邓秋红》告知;你投稿的《天津地铁标志作品》我公司领导决定不予采纳使用。决定使用”陈幼林“以《天津世纪坐标广告公司》投稿《山洞图形》上市使用。
《6》是;原天津地铁总公司单位涉案负责人,自己放弃的《邓秋红投稿天津地铁标志作品》著作权,公开上市发表权。
《7》从此以后《天津地铁标志原创作品原创设计者邓秋红》也没有”授权与转让“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使用,上市,篡改,《原创作品著作权,上市发表权》。
《8》一旦出现;非法上市使用,非法注册,非法篡改,冒名顶替设计者形象,都属于非法侵犯《邓秋红智商水平原创设计天津地铁标志作品》著作权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后果。
《9》特此声明。而且向全社会人民,向全社会媒体,向中国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公开发布。
《10》法律声明人;天津地铁标志原创正版作品设计者;邓秋红

《2》辅笔设计者;天津市河东区文化馆美术专业艺术干部;王 力。天津市河东区政府机构美术培训老师。
《3》2001年初投稿的天津地铁总公司。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与湖北路交口往北东侧湖北路上。
《4》接收人;天津地铁总公司融资部负责人;孙继发。
《5》2002年;孙继发找到《投稿人邓秋红》告知;你投稿的《天津地铁标志作品》我公司领导决定不予采纳使用。决定使用”陈幼林“以《天津世纪坐标广告公司》投稿《山洞图形》上市使用。
《6》是;原天津地铁总公司单位涉案负责人,自己放弃的《邓秋红投稿天津地铁标志作品》著作权,公开上市发表权。
《7》从此以后《天津地铁标志原创作品原创设计者邓秋红》也没有”授权与转让“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使用,上市,篡改,《原创作品著作权,上市发表权》。
《8》一旦出现;非法上市使用,非法注册,非法篡改,冒名顶替设计者形象,都属于非法侵犯《邓秋红智商水平原创设计天津地铁标志作品》著作权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后果。
《9》特此声明。而且向全社会人民,向全社会媒体,向中国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公开发布。
《10》法律声明人;天津地铁标志原创正版作品设计者;邓秋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