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天桥教育吧 关注:5贴子:21
  • 3回复贴,共1

《转》济南市天桥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转自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2-05-26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天桥区实际,制定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如下:
一、招生原则
幼儿园要坚持“相对就近、严限年龄”的原则,规范组织招收适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对象和要求
1.幼儿园小班应招收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先招收符合户籍、房产与居住地相一致的就近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再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
2.规划建设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内户籍、房产与居住地相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如学位充足,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3.部队、企事业、集体办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多余学位要面向社会优先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三、招生时间
幼儿园于6月初--7月底完成新生入园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招生时间,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为满足群众需要,平时如有缺额可进行补招。当年新建设开办的居住区配建幼儿园,依据幼儿园完工移交的时间,确定招生时间。
四、招生程序
1.公示注册幼儿园信息。区教体局将辖区内所有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名单、地址、报名咨询电话等基本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方便家长随时在天桥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网页中查询。
2.发布招生公告。各幼儿园招生前要将《招生简章》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公布于幼儿园官方网站、公众号或大门口醒目位置,并做好公告记录。
3.信息登记与材料审核。幼儿园可采用网上、邮箱、电话等方式进行登记报名。区教体局直属公办幼儿园实行招生“一网通办”,拟报名教育办幼儿园的幼儿法定监护人要根据幼儿园招生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124.128.226.251:8081/jnbm,选择“学前教育服务办理入口”,选择“天桥区”,进入天桥区幼儿园招生信息采集服务平台,浏览招生政策资讯,查看平台操作手册,继续选择“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采集服务入口”,选择想要报名的幼儿园, 进入幼儿园招生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报名登记结束,幼儿园利用大数据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经核对无误后,按照招生原则以及招生人数,确认符合招收条件的适龄幼儿名单。
4.办理入园手续。各幼儿园要根据招生公告要求,按照录取名单,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带幼儿到所报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卫生保健规定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持“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到幼儿园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后,幼儿园将对录取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及时通知幼儿家长。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五、招生管理
1.做好疫情防控。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
2.强化服务意识。各幼儿园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强化主体责任,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好入园指导服务。
3.加强过程管理。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要结合园所实际,统筹安排,做好预案,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出现违规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办理招生来信来访工作。
4.落实相关政策。各幼儿园要根据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的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现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5.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要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及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合理制定招生计划,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进行虚假宣传。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严禁举办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的各种“实验班”或“特色班”;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有关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政策,不得乱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招生以权谋私,不得收受家长礼物,不得接受家长宴请。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园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IP属地:山东1楼2022-07-07 21:27回复
    谢谢分享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22-07-09 21:15
    收起回复
      广告
      立即查看
      谢谢分享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2-07-09 21: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