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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离申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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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刑统》:“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议曰:“若夫妻不相要谐,谓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不坐。”
夫妻(仅限正室)感情不和者可协议离婚,和离成功后两者不相干,不得干预对方生活。
禁水。


IP属地:辽宁1楼2022-06-12 13:19回复
    双方男女一人来此申请即可。
    申请人:
    申请人身份及房屋地址:
    对方姓名:
    对方身份及房屋地址:


    IP属地:辽宁2楼2022-06-12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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