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前阵子父亲在向陌生人付款时因疏忽,眼花转多了2000多块给他,过了十几分钟才意识到,事后马上报警,但只有对方昵称以及交易单号以及其它物证,同时请求微信联系对方,但对方不作理睬,电话那边派出所接线员态度恶劣,拒不理会,第二天去派出所报警立案,但派出所不予以立案,嫌疑人的朋友也拒绝透露嫌疑人信息,而且嫌疑人也跟派出所某几个工作人员也是同村的同学、朋友,民警接警态度依然敷衍,根本不想帮忙,接着我们去法院立案,接着法院致电嫌疑人,但嫌疑人死口不认,然后法院说没办法,叫我们去派出所立案,但是派出所根本不给立案,打电话给微信客服也说不给出嫌疑人的电话以及微信号,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能不能请求法院出具证明让微信出具嫌疑人的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