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莺时这个名字就该和张尔成放在一起。张尔成退伍后,马不停蹄地向苗莺时求婚。当预约结婚照时,他在新郎栏写下张尔成时还红了耳根。新娘名字是他写的,大笔一挥写下苗莺时的名字。他看着表格上张尔成苗莺时两个名字,满意地点点头。“我老婆名字好听吧。”他将表格递给店员,看见店员眼底的惊艳,让他笑意浓了几分。“她名字好听,人也很漂亮,下次带来给你们看看。”插着裤兜,扫了一眼旁边的婚纱,不管是哪一套,苗莺时一定都穿得很好看。苗莺时的确穿得很好看,好看到一堆裙子让在他面前,期待地眼神亮晶晶地看着他,渴望从他口中说出最好看的那件。“苗苗,我们都拍吧。”他喜欢苗莺时穿得所有礼服,笑意盈盈地朝着自己笑。粉色夕阳下,他们站在城堡前,像所有新人一样听从摄影师安排着姿势。他倚着栏杆侧首看着在拍单人照的女孩,苗莺时笑得已经有些累了,他看看摄影师垂下相机,一个想法突然蹦出。“苗莺时。”他喊了一声,张开了双臂,笑容灿烂得迎接着。几年的恋爱让他们有了一定默契,她心领神会地朝他跑来,在女孩跃起的瞬间,他将他的女孩抱了个满怀。军旅生活让他体能很好,单臂抱着女孩,将她繁重的裙摆一并抱起。他伸手扶住了女孩的脖颈,轻轻往下一摁。柔软的唇瓣,熟悉的吻。女孩的白纱遮住了他们,朦胧世间外,他只看见了含羞的女孩。他轻轻吻了吻她的眉间,低声说。“辛苦了,老婆。”张尔成不懂浪漫,他学了很久的浪漫,最后在众多浪漫教学里犹豫不决。他每晚拿着一朵花回家,垂眉亲一亲女孩。哪怕是小吵小闹后,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守着习惯。养狗的生活让他们无聊的小生活里增加了一点点乐趣,每晚牵着狗出门散步,偶尔在行人稀少的地方摁住苗莺时狠狠亲一口,看着她一贯的害羞,张尔成就很满足。生活总是枯燥地过着,身边人是自己喜欢的女孩,他觉得生活就很幸福了。“我们养个小孩玩吧。”“让旺财同志当哥哥吧?”张尔成从背后抱住了在洗碗的苗莺时,啄了一口她白皙的脖颈。脑袋抵在了她的肩膀上,一脸兴奋地提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