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老君台中学七年级的学生,在学校住校。2022年5月31日晚自习期间,在校园内被社会人员殴打。 孩子在医院,现在的医药费自己承担。
同班的同学看到孩子被打,通知了老师,学校和老师不但没有第一时间报警,没送去医院,而且没阻止打人的社会人员离开,加重了孩子的精神伤害,心理伤害。
学生在校园内居然被社会人员殴打,请问鹿邑县老金台中学的安全设施咋做的?
从孩子被打后学校和老师没有一个人打电话给家长,孩子是借其他老师的手机自己报的警,联系求助家长。没人关心安慰一句。
孩子是在学校被打,学校就负有监管责任, 强烈要求学校和老师以及打人者给孩子一个公道,给我们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