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25号早上7点过几分,江兴红(县医院宝贝之家员工)急冲冲带着女儿郑琦(东至一中高三某班)去上学。刚离家几十米在一路口将一老人撞倒。老人当场昏迷,江兴红拨打了120电话,没有报警。老人经过安庆医院开颅手术才抢救过来。事后江兴红对外宣称她是做好事,看老人摔倒,她帮忙去扶。由于当时没有监控,现场也被江兴红让人冲洗破坏。但警方从双方车辆碰撞痕迹鉴定出双方车辆发生了碰撞。 经过法院一审二审,虽然江兴红百口抵懒,也无法否认发生碰撞事实。法院判决江兴红百分之六十责任。现江兴红将自己名下财产转空。直到现在都没向老人家交付一分钱的救命钱。一个人都会无意犯错,犯错了就要承担责任。做为一个母亲,就是孩子榜样。犯了错就昧着良心,颠覆黑白。做为一个女儿,郑琦你是现场当事人,真相你心里知道。你当时在警方说了一些实话,后来被你妈否认。现在法院己经劝说你妈承担你们应该担当的责任,不要等到强制执行。你即将高考升入大学。不要因为母亲的错,影响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