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原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尹店乡(现更名为白云寺镇)政府的一名公职人员。2005年的时候,由于乡镇机构的改革,本人被行政分流(截止被分流之时,本人已在单位工作20年)。当时河南省委省政府下发了相关文件(豫发【2005】17号)来确保被分流人员的权益。该文件的第9页第三大项、第四小项明确提出“分流人员离开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白云寺镇政府没有及时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导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系统内没有本人的账户信息。本人曾多次找原单位协商,要求原单位落实省委文件(豫发【2005】17号),解决本人工作期间的社保问题。但是白云寺镇政府均以“上级政府没有文件精神”为由拒绝本人的合理请求。基于此,本人认为白云寺镇人民政府不落实文件精神,处理问题简单粗暴。自机构改革至今,只落实了生活补贴一项政策,省政府其他优惠政策均未落实。原单位无视物价年年上涨,对分流上访人员采取一堵了之的政策,导致机构改革有名无实。一些主要领导对分流人员麻木不仁,处理问题简朴粗暴。我们多次反应,都以无政策依据为由推诿扯皮。希望看到的朋友可以向我伸出援助之手,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