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居民财富不断增多,财富管理意识日渐提升,财富管理需求逐渐多样化,整体而言,我国正进入财富管理新时代。但是需要看到,我国财富管理工具较少,渠道还相对狭窄,并不利于居民财富的投资管理、代际传承,也会制约储蓄向投资的转化;迫切需要完善财富管理制度,解决相对落后的财富管理生态体系与居民多元化财富管理需求之间的突出矛盾。
我国现代信托业发展已有40余年,信托法实施也有20余年。但是,信托文化普及程度仍不高,信托仍是一个很小众的领域,并不为大众所熟知。即使部分高净值人群投资了信托产品,但是他们也仅仅将信托制度理解为一种金融产品,这导致我国信托业发展水平依然不高。从过往成功经验看,一国的信托文化普及程度决定了信托行业发展的高度和水平。在美国,信托与律师、医生同等重要;日本在持续普及贷款信托、年金信托后,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迎来信托时代,相信我国也会迎来这一时刻。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为了与社会发展和社会需求相适应,信托制度更多应用于企业融资方面,而信托制度其他特有功能并没有得到深层次挖掘,特别是信托制度在财富管理方面的应用还没有得到重视。信托制度的魅力在于它能够帮助人们丰富财产管理手段,更加有效地管理财富,追求更美好的生活。我国信托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信托公司回归本源的重要突破口就在于推进信托制度在私人财富管理领域的更广泛应用。从海外信托发展历程看,信托制度大致经历了由以投融资为核心的资产管理向以家事安排为核心的财富管理转型,回到信托最初的起源处。信托制度作为财富管理的基础性工具,财富管理保护功能独特,可实现个人财产的破产隔离;在财富传承领域,信托作为遗嘱替代而蓬勃发展。我国信托制度在财富管理领域的应用才刚刚开始,而且局限于高净值客户,还未惠及普通百姓,这正是未来信托的发展潜力所在。信托制度应该成为所有人可以处理私人财富管理的工具,通过发展营业信托,为部分高净值客户提供专业服务;通过发展民事信托,满足更多人群的基本家事安排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和团结。
从全球视角看,信托制度如何有效地应用于私人财富管理呢?根据《家业常青—信托制度在财富管理中的应用》相关研究,信托、遗嘱、保险等制度工具都已应用于财富管理过程中,全球都积极推动信托制度在私人财富管理中的应用,海外成熟经验更加丰富,国内才刚刚起步。通常来看,财富管理需求主要细分为财富增值、财富保护和财富传承等需求,不同的财富管理需求对应不同的信托制度应用形式。在财富保值增值方面,基于大类资产配置的角度,为客户提供各类资产管理信托产品,或者基于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投资管理服务。在财富保护方面,基于客户财富风险隔离、特定人群保障等需求,可以利用信托制度防范婚姻风险和债务风险,设立婚姻信托、保护信托、特殊需求信托、子女信托等信托,充分保障老人、残障人群以及子女养护等特定需求。在财富传承方面,伴随全球老龄化程度的加快,财富传承需求日渐释放,遗嘱信托、生前信托等信托工具成为规划个人遗产的重要工具;使用慈善信托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反哺社会;对于高净值客户,可以进一步使用家族信托、离岸信托等信托工具,满足家业、事业的复杂传承需求。
目前,信托公司正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时期,需要加快创新转型。监管部门也开始推动新的信托分类,特别提出了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的分类,对于信托转型具有很好的导向作用。近年来,信托公司已经开始加快财富管理的转型,与银行、券商等同台竞争。从投研实力、市场品牌、客户资源方面比较分析,信托公司并没有突出的比较优势。不过,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信托公司在信托制度应用方面具备优势,这方面的潜力还有待深入挖掘。如果能够发挥好信托制度在财富管理中的比较优势,串联起财富管理的方方面面,真正做到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信托公司必将在财富管理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信托制度在财富管理领域的应用是未来信托公司回归本源的重要突破口,是特色化经营的必然路径,需要得到重视。推广信托,发掘社会财富管理信托需求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目标。这需要加大信托文化普及,让更多的人了解信托、理解信托、感受信托的魅力,更加熟知信托可应用的方向和领域。信托从业人员需要利用信托更好地服务于居民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大胆创新,有效引导市场需求,在实践中持续提升我国信托制度的应用高度、广度和深度。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消除制约信托发展的制度因素、市场因素、税收因素等,通过更多制度安排,强化信托制度的创新应用,更好地体现信托制度的社会价值。
(以上内容摘自《家业常青—信托制度在财富管理中的应用》一书,作者系光大信托研究院研究员。)
我国现代信托业发展已有40余年,信托法实施也有20余年。但是,信托文化普及程度仍不高,信托仍是一个很小众的领域,并不为大众所熟知。即使部分高净值人群投资了信托产品,但是他们也仅仅将信托制度理解为一种金融产品,这导致我国信托业发展水平依然不高。从过往成功经验看,一国的信托文化普及程度决定了信托行业发展的高度和水平。在美国,信托与律师、医生同等重要;日本在持续普及贷款信托、年金信托后,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迎来信托时代,相信我国也会迎来这一时刻。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为了与社会发展和社会需求相适应,信托制度更多应用于企业融资方面,而信托制度其他特有功能并没有得到深层次挖掘,特别是信托制度在财富管理方面的应用还没有得到重视。信托制度的魅力在于它能够帮助人们丰富财产管理手段,更加有效地管理财富,追求更美好的生活。我国信托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信托公司回归本源的重要突破口就在于推进信托制度在私人财富管理领域的更广泛应用。从海外信托发展历程看,信托制度大致经历了由以投融资为核心的资产管理向以家事安排为核心的财富管理转型,回到信托最初的起源处。信托制度作为财富管理的基础性工具,财富管理保护功能独特,可实现个人财产的破产隔离;在财富传承领域,信托作为遗嘱替代而蓬勃发展。我国信托制度在财富管理领域的应用才刚刚开始,而且局限于高净值客户,还未惠及普通百姓,这正是未来信托的发展潜力所在。信托制度应该成为所有人可以处理私人财富管理的工具,通过发展营业信托,为部分高净值客户提供专业服务;通过发展民事信托,满足更多人群的基本家事安排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和团结。
从全球视角看,信托制度如何有效地应用于私人财富管理呢?根据《家业常青—信托制度在财富管理中的应用》相关研究,信托、遗嘱、保险等制度工具都已应用于财富管理过程中,全球都积极推动信托制度在私人财富管理中的应用,海外成熟经验更加丰富,国内才刚刚起步。通常来看,财富管理需求主要细分为财富增值、财富保护和财富传承等需求,不同的财富管理需求对应不同的信托制度应用形式。在财富保值增值方面,基于大类资产配置的角度,为客户提供各类资产管理信托产品,或者基于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投资管理服务。在财富保护方面,基于客户财富风险隔离、特定人群保障等需求,可以利用信托制度防范婚姻风险和债务风险,设立婚姻信托、保护信托、特殊需求信托、子女信托等信托,充分保障老人、残障人群以及子女养护等特定需求。在财富传承方面,伴随全球老龄化程度的加快,财富传承需求日渐释放,遗嘱信托、生前信托等信托工具成为规划个人遗产的重要工具;使用慈善信托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反哺社会;对于高净值客户,可以进一步使用家族信托、离岸信托等信托工具,满足家业、事业的复杂传承需求。
目前,信托公司正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时期,需要加快创新转型。监管部门也开始推动新的信托分类,特别提出了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的分类,对于信托转型具有很好的导向作用。近年来,信托公司已经开始加快财富管理的转型,与银行、券商等同台竞争。从投研实力、市场品牌、客户资源方面比较分析,信托公司并没有突出的比较优势。不过,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信托公司在信托制度应用方面具备优势,这方面的潜力还有待深入挖掘。如果能够发挥好信托制度在财富管理中的比较优势,串联起财富管理的方方面面,真正做到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信托公司必将在财富管理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信托制度在财富管理领域的应用是未来信托公司回归本源的重要突破口,是特色化经营的必然路径,需要得到重视。推广信托,发掘社会财富管理信托需求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目标。这需要加大信托文化普及,让更多的人了解信托、理解信托、感受信托的魅力,更加熟知信托可应用的方向和领域。信托从业人员需要利用信托更好地服务于居民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大胆创新,有效引导市场需求,在实践中持续提升我国信托制度的应用高度、广度和深度。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消除制约信托发展的制度因素、市场因素、税收因素等,通过更多制度安排,强化信托制度的创新应用,更好地体现信托制度的社会价值。
(以上内容摘自《家业常青—信托制度在财富管理中的应用》一书,作者系光大信托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