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山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科技贡献奖励申报条件:
1. 企业条件
(1)八大产业链重点企业;
(2)备案新型研发机构运营公司及孵化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我市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
(4)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发布的独角兽企业、培育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
(5)获得“双软”认定的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6)入选我市重点人才工程企业;
(7)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资质的人才猎头公司;
(8)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各类科技型企业;
(9)本市其他有关科技、产业政策中明确纳入本政策享受范围的企业。
2. 人才条件
在上述企业工作3年以上,从事科技研发相关工作,上一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达到50万元,或海外人才年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税率15%以上,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紫金山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科技贡献奖励申报补助:
1. 个人奖励
根据人才年度科技贡献,给予超额累进分档奖励。海外人才年实缴个人所得税15%以上地方经济贡献全部奖励个人。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每名人才年度最高奖励50万元,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2. 企业奖励
3年以内引进并连续在岗任职高层次人才10名以上,根据人才科技贡献和企业效能情况,确定一批引才用才示范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