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城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注意事项
(一)奖励类项目
1. 奖励类专项资金项目每个申报主体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同时申报不同类别项目,对于同一年度获得同类奖补的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2. 申报省、市级智能车间专项资金的企业,若已有同级别资金申报记录的,需提供盖有公章的企业承诺书和所在乡镇出具的情况说明。
(二)补助类项目(智能化改造和信息化提升项目)
1. 智能化改造项目和信息化提升项目两者只可择一申报。
2. 与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同类别项目不可同时享受。
3. 申报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申报项目必须具备项目备案证,相关手续完备,所有设备必须本企业自用。
4. 项目实施地和设备所在地均在相城区。
5. 发票及凭证。设备发票(或报关单)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且发票的设备型号与合同型号一致,如无型号或不一致,应提供补充合同。购置进口设备的,需提供形式发票、报关单、关税专用缴款书、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付款凭证,且报关单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付款凭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如有预付款项,其日期应在合同签订后。付款凭证为承兑汇票的,需提供票面及背书复印件。
6. 最终补助金额在企业实际支付金额(不含税)*10%的基础上,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并结合专家现场审核结果得出。
7. 2022年10月底前,通过初审的企业需在系统上补充提交一份由专业机构出具的智能制造诊断服务报告。
以上关于2022年相城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对象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清楚自己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不知道怎么编写申报材料或者对政策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咨询小编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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