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教师,是被陈楠楠爸爸诈骗的人中的一个,我被骗40多万。我希望媒体能够帮助我,她爸爸骗了我的钱就转移给他妈妈,新的债权法规定,借条谁签字就是谁单方债务,所以尽管钱在她妈妈手里,可是法院执行不了。她爸爸说要把钱留给子女,她做老赖无所谓。他爸爸法院有6次被告记录,早就是失信人。既然她爸爸不怕对孩子造成影响,为什么对受害人的我们这么苛责。我报警了,经侦大队说虽然她爸爸以诈骗的手段借到的钱,但是他打了借条,立不了案。如果没有借条就是十足的诈骗,他爸爸玩这一套是老手了。利用法律的漏洞,让赢了官司的人拿法律的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