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记义》篇对《木瓜》的论述与荀子传《诗》的传统有内在关联。
《记义》论《木瓜》:“于《木瓜》,见苞苴之礼行也。”《孔子诗论》第十八简:“因《木苽》之报,以喻其捐(悁)者也。”第十九简写道:“《木苽》,有
(藏愿)而未得达也。”第二十简:“……币帛之不可去也,民性固然。其离志必有以逾也。其言有所载而后纳,或前之而后交,人不可
也。”《孔子诗论》对《木瓜》主旨的理解,如“以喻其悁”“有藏愿而未得达”“隐志必有以谕”,主要是从情志表达的角度加以解说。《记义》的说法则比较直观,认为诗中的往来馈赠体现的是“苞苴之礼”,《礼记·少仪》提到“苞苴”,孙希旦道:
《记义》论《木瓜》:“于《木瓜》,见苞苴之礼行也。”《孔子诗论》第十八简:“因《木苽》之报,以喻其捐(悁)者也。”第十九简写道:“《木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