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与个体工商协会 经商者必看——教你如何维护自己合法经营权利!
改革工商取消工商收费
工商局本是维护我国市场经济领域秩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行政执法部门,然而、工商局日常工作中的许多所做所为已经严重偏离了其部门职能工作的正常轨道,成为制造社会矛盾,破坏和谐社会发展,严重阻碍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拦路虎和绊脚石,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请看具体问题如下。
工商管理所
工商局在全国范围内共设有二万三千多个工商管理所,其绝大多数工商管理所都是设立在小商小贩集聚经营的农贸小商品市场内,这些工商管理所完全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各类市场由工商局投资建设、驻守管理的产物。后来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管市场由谁投资建设,不管市场由谁经营管理,不管市场与市场之间相距多远,不管工商局与市场管办脱钩的意义成果何在,只要社会上新增设一个市场,工商局就随之而来不失时机的新增设一工商管理所,然后再安排一些人以管理的名义去驻守收费。
这些基层工商管理所针对查处假冒伪劣商品、食品安全卫生、虚假广告传播等不法行为即缺少技术又缺少能力,更缺少积极性,特别是在工商局与其经营管理的市场“管办脱钩”分离改革中,这些驻守在农贸小商品市场内的工商管理所和人员本应按照其国务院的有关“人随市场走”的改革方案与市场一道分流给地方政府。
但令人遗憾的是只有少数省份做到这一点,绝大多数省份在此次工商“管办脱钩”分离改革中针对这些驻守在农贸小商品市场内的工商管理所,在其职能和人员上都没有作出任何行之有效的调整和分流。原因之一是工商局不愿放弃多年来经营管理市场所带来的部门与个人利益,原因之二是所有在工商部门工作的人员不想随市场分流到地方,原因之三是国内绝大多数市场基本上都是由社会投资建设,在这些市场内早已经具有完善的市场物业管理部门,工商局也就没有理由再分流人员进入管理。
因此,国务院有关限期工商局与市场管办脱钩分离的政策规定竟然在许多地区没能落到实处。当前,这些完全依赖农贸小商品市场而生存的工商行政管理所由过去的驻守管理收费改为当前的驻守收费,其唯一突出的作用是为工商部门自身养人和收费,仅仅是为养人收费而存在。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我国市场体系早已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市场形式从当初的马路露天市场与室内封闭市场的模式中突破出来,在我国城乡所有的街路和社区,凡是有人的地方,各类经济经营实体都无所不在,在农贸小商品市场内集聚经营的小商小贩仅仅是少数人,而工商局三十年来却始终如一的保持针对一些农贸小商品市场驻守管理收费的模式不放,几乎所有的工商管理所基本上都把日常工作的重点放到针对农贸小商品市场中的小商小贩收费上,只要能完成其上级下达的名目繁多的收费与罚款任务就万事大吉了。
很显然,这样多少年如一日的工作管理方式不仅有歧视小商小贩之嫌疑,同时还与其工商部门自身的监管工作职能背道而驰,特别是工商局与其经营市场管办脱钩改革后,这些工商管理所和以往一样继续驻守在这些农贸小商品市场内不动,工作方式和人员也没有进行过任何调整和改变,其管办脱钩改革方案的改革的意义和成果又能够在那里体现出来那?
工商收费
工商的职能很多,但没有一项是用来强调收费,其当年制定的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收费,既工商管理费依据其明文使用规定,本应用于“个体劳动者协会经费开支”和“为个体工商户服务的费用”。然而、工商局竟然把这种明确规定用于“个体劳动者协会经费开支”和“为个体工商户服务的费用”,演变成为本部门养人的收费,演变成为地方政府而创收的收费,而这样的演变完全无法可依。
改革工商取消工商收费
工商局本是维护我国市场经济领域秩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行政执法部门,然而、工商局日常工作中的许多所做所为已经严重偏离了其部门职能工作的正常轨道,成为制造社会矛盾,破坏和谐社会发展,严重阻碍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拦路虎和绊脚石,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请看具体问题如下。
工商管理所
工商局在全国范围内共设有二万三千多个工商管理所,其绝大多数工商管理所都是设立在小商小贩集聚经营的农贸小商品市场内,这些工商管理所完全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各类市场由工商局投资建设、驻守管理的产物。后来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管市场由谁投资建设,不管市场由谁经营管理,不管市场与市场之间相距多远,不管工商局与市场管办脱钩的意义成果何在,只要社会上新增设一个市场,工商局就随之而来不失时机的新增设一工商管理所,然后再安排一些人以管理的名义去驻守收费。
这些基层工商管理所针对查处假冒伪劣商品、食品安全卫生、虚假广告传播等不法行为即缺少技术又缺少能力,更缺少积极性,特别是在工商局与其经营管理的市场“管办脱钩”分离改革中,这些驻守在农贸小商品市场内的工商管理所和人员本应按照其国务院的有关“人随市场走”的改革方案与市场一道分流给地方政府。
但令人遗憾的是只有少数省份做到这一点,绝大多数省份在此次工商“管办脱钩”分离改革中针对这些驻守在农贸小商品市场内的工商管理所,在其职能和人员上都没有作出任何行之有效的调整和分流。原因之一是工商局不愿放弃多年来经营管理市场所带来的部门与个人利益,原因之二是所有在工商部门工作的人员不想随市场分流到地方,原因之三是国内绝大多数市场基本上都是由社会投资建设,在这些市场内早已经具有完善的市场物业管理部门,工商局也就没有理由再分流人员进入管理。
因此,国务院有关限期工商局与市场管办脱钩分离的政策规定竟然在许多地区没能落到实处。当前,这些完全依赖农贸小商品市场而生存的工商行政管理所由过去的驻守管理收费改为当前的驻守收费,其唯一突出的作用是为工商部门自身养人和收费,仅仅是为养人收费而存在。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我国市场体系早已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市场形式从当初的马路露天市场与室内封闭市场的模式中突破出来,在我国城乡所有的街路和社区,凡是有人的地方,各类经济经营实体都无所不在,在农贸小商品市场内集聚经营的小商小贩仅仅是少数人,而工商局三十年来却始终如一的保持针对一些农贸小商品市场驻守管理收费的模式不放,几乎所有的工商管理所基本上都把日常工作的重点放到针对农贸小商品市场中的小商小贩收费上,只要能完成其上级下达的名目繁多的收费与罚款任务就万事大吉了。
很显然,这样多少年如一日的工作管理方式不仅有歧视小商小贩之嫌疑,同时还与其工商部门自身的监管工作职能背道而驰,特别是工商局与其经营市场管办脱钩改革后,这些工商管理所和以往一样继续驻守在这些农贸小商品市场内不动,工作方式和人员也没有进行过任何调整和改变,其管办脱钩改革方案的改革的意义和成果又能够在那里体现出来那?
工商收费
工商的职能很多,但没有一项是用来强调收费,其当年制定的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收费,既工商管理费依据其明文使用规定,本应用于“个体劳动者协会经费开支”和“为个体工商户服务的费用”。然而、工商局竟然把这种明确规定用于“个体劳动者协会经费开支”和“为个体工商户服务的费用”,演变成为本部门养人的收费,演变成为地方政府而创收的收费,而这样的演变完全无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