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重点在于劳动关系确认、入职时间的确认上收集证据,
至于申请项目上,因入职时间短,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是主要部分,补缴社保、经济补偿倒是其次了,社保局盖章的的社保查询单据可以作为你存在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据,入职时间和工作时存留的证据是你特别要费心的。入职表是个突破口,但是作为证据不充分,没有公司公章,得有其他证据配合支持。
现在的仲裁委很扯淡,许多把入职申请表当成劳动合同或者视同劳动合同搪塞劳动者,这点要注意特意规避,注意证据合法有效的收集。在仲裁及法院庭审时充分展示证据和陈述。
《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