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5日,下午外婆带着6岁孙女去恐龙园游玩,下午4.30左右孩子在新开的儿童乐园梅花桩的项目上摔倒,下嘴唇破裂,流血不止,还摔掉了一颗乳牙,整个牙龈都是肿的,5.00点钟恐龙园才有车子到达把孩子送去医院,他们解释说那时候是入园高峰期,难道孩子的受伤问题就不严重吗?还不值得紧急叫个车子送孩子去医务室止血消毒吗?流血不停,孩子两个手捂着嘴巴满手都是血,当家长的看到有多心疼,五点半在我的要求下去二院进行缝合手术,缝了三针,医生说只要缝针必留疤,牙齿的问题因为嘴巴不能张开所以没办法查看,因为这个受伤孩子几乎一天没有吃饭,饿的没力气,我写到这里想起来都会心疼流泪,6岁小女孩受伤留疤,长大了会留下什么心里阴影,女孩子都是要好看的。晚上回去谈这个事情的时候,工作人员说只能赔偿医药费截止于当天,说已经做到了人性化处理,听到这个话我只能呵呵,我和他们谈安全问题,他们闭口不说,可能怕说错话,一口咬定说是有其他孩子推了,说带我看视频说他们没有权利下载下来,我说可以,然后过了一会工作人员把视频带来了,不是说不能拷贝吗?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们处理问题就是能为难你就为难你,接下来发生的更加能体现他们的这种精神!
首先他们那个安全确实存在隐患,中间咨询过很多人,梅花桩属于无动力设施,他没有安全警示,周边也没有工作人员提醒!
无动力游乐设施标准
1、游乐设施应在必要的地方和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红色)、警告标志(黄色)、指令标志(蓝色)、提示标志(绿色)等四种类型。
2、凡儿童可触及之处,不允许有外露的锐边、尖
角、毛刺和危险突出物等。
3、游乐设施通过的涵洞,其包容面应采用不易脱落的材料,装饰物等应固定牢固。
恐龙园属于常州招牌旅游景点,背景强硬,我们小老百姓只能投诉,但是电话打过了,都没有用,只能有民事诉讼,我们哪里能撼动它那律师团。消费者协会,12345市长热线很同情我的遭遇,并且很积极帮我去和恐龙园沟通,但是恐龙园无动于衷,消费者协会告诉我新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很多过程我不知道如何诉说,看着孩子好装,我的心情也渐渐平复,但是那个过程让我心里苦无处诉说,我一步一步退让,当初我要求赔偿孩子所有过程的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我怕这个疤痕影响孩子,让她长大后自卑,他们不同意,只肯医药费,经过多次沟通多次退让他能说赔偿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其他(包括牙齿不赔,疤痕修复不赔)不赔,我知道他们觉得我弱势,我性格比较软弱,我都同意了,然后他们要求我提供所有东西的原件,我都提供了,包括银行工资流水,我也去打了,其中一开始让我去医院开小孩请假大人陪护的建休单,医生都笑了,和他们再三沟通然后说大人请假单也可以,搞得我在求他们一样,然后我把所有资料寄给他们,第二天通知我说,他们只能按照2280的标准赔偿给我,也就是一周500元左右,那问我要工资单干嘛,她说为了证明我有工作,这句话好笑吗?我说证明我有工作方法很多,为什么要我的工资单,社保证明不行吗?单位也可以证明,工资本来就是隐私,我不得已出示我的工资,结果说用不到,他们这不是侵犯我的隐私吗?我很生气挂断电话,过了几分钟和我说和领导沟通说可以给我100块钱一天也就是700块,500变成700,我觉得他们是在拿200块钱侮辱我吗?不尊重我!也就是所有的赔偿加起来1500不到!过程有多辛苦我不想说,有过维权的老百姓应该都知道有多不容易,我性格不强势,一步步退让,最后要我的工资银行流水,结果按照最低标准来,他们是在试探我的底线有多低吗?标杆就是这么树立的吗?光鲜的外表里面这么黑暗吗?我就是心里有气!
#常州恐龙园#
首先他们那个安全确实存在隐患,中间咨询过很多人,梅花桩属于无动力设施,他没有安全警示,周边也没有工作人员提醒!
无动力游乐设施标准
1、游乐设施应在必要的地方和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红色)、警告标志(黄色)、指令标志(蓝色)、提示标志(绿色)等四种类型。
2、凡儿童可触及之处,不允许有外露的锐边、尖
角、毛刺和危险突出物等。
3、游乐设施通过的涵洞,其包容面应采用不易脱落的材料,装饰物等应固定牢固。
恐龙园属于常州招牌旅游景点,背景强硬,我们小老百姓只能投诉,但是电话打过了,都没有用,只能有民事诉讼,我们哪里能撼动它那律师团。消费者协会,12345市长热线很同情我的遭遇,并且很积极帮我去和恐龙园沟通,但是恐龙园无动于衷,消费者协会告诉我新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很多过程我不知道如何诉说,看着孩子好装,我的心情也渐渐平复,但是那个过程让我心里苦无处诉说,我一步一步退让,当初我要求赔偿孩子所有过程的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我怕这个疤痕影响孩子,让她长大后自卑,他们不同意,只肯医药费,经过多次沟通多次退让他能说赔偿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其他(包括牙齿不赔,疤痕修复不赔)不赔,我知道他们觉得我弱势,我性格比较软弱,我都同意了,然后他们要求我提供所有东西的原件,我都提供了,包括银行工资流水,我也去打了,其中一开始让我去医院开小孩请假大人陪护的建休单,医生都笑了,和他们再三沟通然后说大人请假单也可以,搞得我在求他们一样,然后我把所有资料寄给他们,第二天通知我说,他们只能按照2280的标准赔偿给我,也就是一周500元左右,那问我要工资单干嘛,她说为了证明我有工作,这句话好笑吗?我说证明我有工作方法很多,为什么要我的工资单,社保证明不行吗?单位也可以证明,工资本来就是隐私,我不得已出示我的工资,结果说用不到,他们这不是侵犯我的隐私吗?我很生气挂断电话,过了几分钟和我说和领导沟通说可以给我100块钱一天也就是700块,500变成700,我觉得他们是在拿200块钱侮辱我吗?不尊重我!也就是所有的赔偿加起来1500不到!过程有多辛苦我不想说,有过维权的老百姓应该都知道有多不容易,我性格不强势,一步步退让,最后要我的工资银行流水,结果按照最低标准来,他们是在试探我的底线有多低吗?标杆就是这么树立的吗?光鲜的外表里面这么黑暗吗?我就是心里有气!
#常州恐龙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