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要点: 2020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四十七条对土地征收程序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告知、确认、听证"三步程序调整为"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协议"六步程序。
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国家发改委下属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颁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岗位能力证书。
中国改革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公示:参培单位和个人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统考时间:2021年12月26日 线上培训和考试

陈老师13301318456
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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