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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刚知道,有些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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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京华时报刊登了一则消息:
“(实习记者记者韩大鹏 记者王鹏昊)前晚8点半左右,西城区复兴门北大街一幢居民楼内,一对中年夫妇因感情不和,两人分别拿起利器在屋内互砍,丈夫被妻子砍中十余刀当场身亡。据了解,两人均是******大学的职工。目前,妻子已被警方带走调查。”
周一上班后才知道当事人之一——那妻子竟是我的同事。因为她已退休,近两年难得一见。虽人到中年,但是皮肤白皙,年轻时很漂亮。她丈夫虽没见过,但据认识的同事讲,将近1.9米的身高,很帅,像电影演员。据说此事牵涉到三个家庭,而当事人双方都有问题,只是因为住在校外,因“感情不和”争吵周围同事一直都不知道。女方不肯离丨婚,但要气成什么程度才会到手|刃丈夫的地步,实在想像不出。


1楼2010-05-10 14:46回复
    所谓的中国传统家庭,男人是皇帝,女人是丫鬟,过日子,还有什么爱情可言,最近认识一帅哥,事业成功,人又聪明又帅,可以称的上是中年精品男人,可是见面后,居然堂而皇之的说:“老婆可以不要,但是孩子是自己的亲人”这是典型的中国男人的真实想法。
    女人为男人付出再多,他都可以随时的抛弃女人,因为随时有更年轻漂亮,更可爱的女人等着他临幸。而自己的孩子不论多混蛋,多白眼狼,还是心痛的剥心喂肝的。
    中国男人也渴望爱情,他们渴望的爱情是给他的爱情,中国男人的爱情更多的是虚荣心吧。
    一个家,要整洁就要不断的劳动,丈夫可以衣着光鲜的出去泡妹妹,而抛弃年老色衰的老妻,可是他的衣着光鲜要经过多少老婆的辛勤劳动,才能做到?
    古代虽然也有休妻制度,可是同时也有严格的不准休妻的条款。
    比如年老的不准休
    娘家没男丁的不准休
    为你家守过孝的不准休
    很多很多
    也就是说男人的任性还有社会的道德标准在约束,现在男人的胡作非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因为没有任何的约束
    女人只能祈求好运,能遇到一个好男人,能遇到一个好男人,依靠的是上帝的眷顾和自己的好运气,而不是社会的道德约束。
    祝各位女人有个好运气


    3楼2010-05-12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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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知情人讲,此事背景复杂,可以写一部小说。当事人之一的妻子(田)“精神出轨”在先,出轨对方亦是我的同事,持续有十几年,而且据说主管领导一直在想尽合理的办法把两人分开。那男的是个海归,但是个很随意的人,做什么事都不认真。可惜他夫人和田都是叫真的人,为此前年寒假期间曾闹到彼此对骂、动手的程度。之后田的丈夫提出离|婚,再之后发展到与他所在学院的一位离|婚女同事(据称是为他离的婚)经常出去吃饭。田又不肯离。
      应该说当事人多方长期关系暧昧,是导致命案的原因之一。


      4楼2010-05-12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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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现在的社会毕竟还是对情感问题宽容多了,同一个院里,若不是8号出了大事,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还有这么长的故事。


        5楼2010-05-12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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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只是一个经济共同体,如果解体双方损失都很大,就看愿不愿意承担这个巨大的损失,一起合伙过日子,被日常的柴米油盐折磨的,还有什么生活情调和爱情可以谈,可是遇到的其他异性就不同了,可以眉来眼去,可以打情骂俏的,不用互相负担生活的压力和责任。
          单位的领导真可爱,没事爱关心人家的暧昧
          其实很多男性都是把女性当玩物的,只要搞到手,并且没花钱,就会偷着乐颠了,
          如果一个男人为你肯放弃他多年的积蓄,那他才是真爱你


          6楼2010-05-13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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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想当年那位,跟我要钱的时候是多么的温柔可爱,没有达到目的又是多么的冷若冰霜。
            分手的时候极力的关注自己的资产,甚至半年后的电话问的是房产证是不是拿走了,可怜可悲的小人,从提出离婚都没有提过财产分配,拿房产证有用吗?多么的心虚。
            只有分手才能彻彻底底的知道一个人是什么样子的,之前的豪言壮语都是放P
            在财产面前没有一个人能高尚起来。
            如果中国的婚姻法规定,男人的收入,一半自动划归到女方户头里,离婚不分割这部分,所有的男人都老老实实的了


            7楼2010-05-1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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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大不了离婚算了,怎么会这样?


              8楼2010-05-20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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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们也就看看温哥在那边晨练的矫健身姿吧。


                13楼2010-06-03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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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和这里是一个朋友发给我的,


                  14楼2010-06-0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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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5楼
                    幸而我们单位在房价才只4千元/米的时候 就强迫我们用工龄折买回分配的房子,当时补交了8万元(我们还直抱怨),现在已经涨到了百万元以上
                    不过,涨得再高对我来说也没有意义,我在北京只有这一处住房,卖了 就没地方住啦
                    当然,我也没考虑过再买房的问题。 我单位的同事几乎都买了2套房,老公的单位也组织集体买房,我们因为懒、也怕麻烦,那时女儿正好要出国留学,所以错失了2次绝佳的机会,我真没有预见到后来的房价会翻番,当时80万元/套 我都嫌贵,可见我不是一个会做生意的人,我永远也发不了财
                    


                    16楼2010-06-1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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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所见所闻都“被自由”了,一声叹息。


                      19楼2010-06-23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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