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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个作业,瞎写的没啥好看的(狗头)这只是初稿(轻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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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面作业已经交上去了绝对不是这个样子的,所以看看就好。
宋明理学,是一种融合了佛教与道教的新儒学,这是一种贯通了宇宙自然,人生命运,又能治理国家的新儒学。
宋明理学是一种儒家哲学思想体系。
宋明理学在清代彻底沦为了统治者洗脑人民,管控思想的政治机器,这已经是陈词滥调,众所周知的事情了
这篇文章呢,就是来浅谈一下,宋明理学的真正的内涵发展历程,以及它是如何一步步沦为封建统治者束缚思想,维系自己统治的政治机器的。
宋明理学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指宋明以来形成的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体系,包括:在宋代占统治地位的以洛学为主干的道学,至南宋朱熹达顶峰的以“理”为最高范畴的思想体系,后来习惯用“理学”指称其思想体系,即程朱理学。还有在宋代产生而在明代中后期占主导地位的以“心”为最高范畴的思想体系,以陆九渊、王守仁为代表的“心学”。狭义理学专指程朱理学。
这里主要讲的是清代受到大力推崇并对后世影响深远的程朱理学。
程朱理学起源于宋代,由邵雍,张载,“二程”程颐和程颢还有二人师傅周敦颐真正创立。
追根溯源,在唐代由于佛教传入中国,佛教中三世因果的彼岸性深深吸引了儒学的知识分子,儒学的正统地位受到挑战,有识之士认识到儒学作为中华人民的精神支柱,缺乏形而上的理论支撑,于是朱熹一方面引经据典,将孟子,孔子等等先贤的著作置于正宗,一边借鉴佛教的灭欲观,和道教的哲学与思辨精神,加以整理,形成了以“理”为中心的客观唯心主义的新儒学,理学。
理学主张万物皆有理,而此理即天理为世间万物运行的根本法则,天理为大,于是朱熹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
理学的奠基人之一,程颐就曾在妇女丧夫后能否改嫁一事上表达过观点。
有人问程颐“寡妇贫苦无依,能不能再嫁乎哉?”
程颐答:“绝对不能,有些人怕饿死冻死,才用饥寒作为藉口,要知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而朱熹对此观点也表示同意:“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腐;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由此可见程朱理学将天理置于一切之首,而人欲必须符合天理规范不可杵逆。
但此天理并不全指封建伦理道德,而是指主导万物发展的天理。本意是让一切遵循自然发展,限制欲望的膨胀。
所以从此看,朱熹补全程朱理学的目的并不是方便统治者洗脑,统治人民,而是让一切遵循自然,遵循天理,比如限制君权的使用,比如朱熹提出的“理高于势的观点,还有理清君民之前关系等等等等。
朱熹有位好友郑自明别名郑鉴,官至“著作佐郎”,娶了宰相陈俊卿之女、朱熹另一位朋友陈师中之妹陈氏为妻。淳熙九年(1182),郑自明不幸英年早逝,一年后坊间传出陈氏意欲再嫁的消息,朱熹便给陈师中写了一封信:“自明之亡,行且期矣,念之怛然,痛恨如新。……朋友传说令女弟甚贤,必能养老抚孤,以全柏舟之节。此事更在丞相、夫人奖劝扶植以成就之,使自明没为忠臣,而其室家生为节妇,斯亦人伦之美事。计老兄昆仲必不惮翼成之也。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况伏丞相一代元老,名教所宗,举错之间,不可不审。熹既辱知之厚,于义不可不言,不敢直前,愿因老兄而密白之,不自知其为僭率也。”
朱熹的意思是希望陈师中能够劝说令妹不要改嫁,留在郑家“养老抚孤”。这也是朱熹全部文章中唯一引述程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地方,朱老夫子承认“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可见当时社会并无女性不改嫁的一般观念。只不过陈家乃宰相之家,“名教所宗”,朱熹才“僭率”建议,但他之所以说这么一席话则是担心陈氏改价之后陈氏的子女家人寄人篱下,受人欺辱。
所以那些说朱熹是祸害中国千年,禁锢人民思想的源头的言论不攻自破。
朱熹之理,为天理,为自然之理,即万物运行根本之理。
可这一重要观点却在清朝被满族统治者所歪曲,成了三纲五常,封建伦理道德,用来控制明末以来想要反清复明的汉族人。
所以,鄙人认为,宋明理学,程朱理学其实是中国乃至世界的一颗璀璨的思想文化的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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