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曾在三河交警公众号上发布的一个没有任何文号、未加盖公章、未经任何法定程序审批、确认并签发的文章,即作为对公民尾号限行处罚的依据,以此处罚所有途径102国道三河段的车辆?三河交警处罚之随意,执行之潦草,不知置全面依法治国于何地?
当事人诉三河交警限行处罚行政诉讼中。三河交警提交的答辩状中自述限行处罚依据的“关于三河市东西市区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是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制定的。但《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下列内容:(三)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增加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的事项。”且规范性文件制定应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必经程序。三河交警发布的《通告》未经任何合法程序确认,且仅凭一纸白文便坐拥国道、雁过拔毛,使成千上万驾驶员被突然袭击莫名处罚,还以此构陷驾驶员知法犯法。
另外,《行政处罚法》中明文规定行政处罚只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定,而三河交警大队自述《通告》为规范性文件,却又无合法依据。况且,限行区域设置于102国道,国道本应是国家路政的管理权限,三河交警在国道上设置限行的权限依据何在?三河交警均未给出明确答复。本案正在二审审理中,期待廊坊中院能依法公正审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当事人诉三河交警限行处罚行政诉讼中。三河交警提交的答辩状中自述限行处罚依据的“关于三河市东西市区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是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制定的。但《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下列内容:(三)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增加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的事项。”且规范性文件制定应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必经程序。三河交警发布的《通告》未经任何合法程序确认,且仅凭一纸白文便坐拥国道、雁过拔毛,使成千上万驾驶员被突然袭击莫名处罚,还以此构陷驾驶员知法犯法。
另外,《行政处罚法》中明文规定行政处罚只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定,而三河交警大队自述《通告》为规范性文件,却又无合法依据。况且,限行区域设置于102国道,国道本应是国家路政的管理权限,三河交警在国道上设置限行的权限依据何在?三河交警均未给出明确答复。本案正在二审审理中,期待廊坊中院能依法公正审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