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训报到时间和地点:
参加集训人员请于2010年5月5日20:00以前,到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里乙48号爱华宾馆报到。
三、经费及其他
集训人员往返差旅费和医疗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其余费用由篮球中心负担。
集训人员自带部分生活用品和训练装备。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参加集训人员请于2010年5月5日20:00以前,到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里乙48号爱华宾馆报到。
三、经费及其他
集训人员往返差旅费和医疗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其余费用由篮球中心负担。
集训人员自带部分生活用品和训练装备。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