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预留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编制项目编号:50000120211125025060101招标计划招标公告邀标信息答疑补遗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情况相关公告终止公告【信息时间:2021-11-26】【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重庆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预留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机场集团”)批文,重庆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预留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编制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入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按政府投资计划,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情况:
通过对重庆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及相关工程区域及通道客货运输需求的预测,论证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在合理确定全线的功能定位前提下,进行车站及区间土建预留可行性研究。全面收集分析区域地形、地质、城市经济发展现状和规划、特殊环境功能区分布等资料;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方案比选和现场踏勘,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从而提出满足项目功能定位,适应重庆新机场特点,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土建预留建设方案。
2.1.2 质量目标:本工程的可研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部及其他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建设部及其他相关部门、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下发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工程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如果颁布新的规范或标准,则执行新规范或标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深度应满足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政策,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160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国家铁路局《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TB 10504-2018)等规定开展编制工作,各项报告应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和批复需要。编制单位应结合综合交通枢纽的特点,在城市道路、建筑方案、轨道交通及铁路引入方案及换乘研究、投资估算等方面的内容予以加深。在工程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如果颁布新的规范或标准,则执行新规范或标准。
2.2 招标范围:
2.2.1 综合交通枢纽预留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编制
重庆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预留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编制范围暂包括:公交巴士站(场)、出租、社会车辆及网约车停车库、铁路车站、地铁车站,以及前述交通场站与城市市政交通衔接的高架和地面交通系统、配套设施(车行交通体系),前述交通场站与航站楼一体化衔接的综合交通体系(步行交通体系),并重点深入研究与枢纽范围内的城市轨道交通、铁路交通的接驳。咨询人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政策对工程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进行综合论证,满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批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铁路:规划引入的铁路有成渝高铁和渝昆高铁(均采用联络线引入),规划渝毕、渝自等城际铁路,规划市域铁路西环线等。
(2)轨道交通:规划引入15号线、26号线、永川线及璧津(璧山-江津)线。轨道交通车站及换乘大厅与铁路、新机场枢纽统筹设计,统筹建设。
(3)公路:周边高速公路九永高速、永川东环线等为建成或在建状态,合璧津高速改线及成渝高速扩能原线位进行了调整并已进入设计或实施阶段;外部城市快速路有快速路四横线西延线和快速路五横线西延线。机场范围内考虑采用南北方向贯通式交通,同时考虑与铁路、轨道、枢纽之间的关系。
2.2.2 配合业主开展编制报告的报批以及后续修改完善工作。
2.3 项目地址:重庆璧山正兴镇和丁家街道范围内。
2.4 服务期限:
立项(代可研)报告编制(含估算):满足报告编制条件之日起120日历天内提交报审可研报告;报告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后1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可研报告。(仅指出具总体方案时间,不包括后续支持时间)。具体时间以通过甲方审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3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证书等级为甲级。
3.1.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业绩:
(1)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1项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设计工作任务;(公共建筑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场馆、办公楼、学校、医院、机场、车站、站前广场、交通枢纽等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2)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1个线路长度5km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设计工作任务。
3.1.5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只能选择一家公司参与投标,关联关系包括母子(分)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合营公司、联营公司,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等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http://www.cqggzy.com)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3-6715323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A栋2003
联系人:夏川东
电 话:023-67707379
传 真: 023-67706449
重庆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预留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编制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1239048087108094961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0304010120010019214025670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150101040015152-113932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子山支行 955885310000573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