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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死了,房子就成后妈一个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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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过世,后妈仅凭拆迁协议,就能办理遗产房屋回迁手续,并且拿钥匙入住,请问住建局的做法是否合理?
父亲胡某生,生前单位齐河县公安局,2018年2月过世,遗留公安局家属院140平米拆迁房一处,房屋所有权我在房管局已经查明,属父亲胡某生一个人单独所有,是父亲和后妈婚前财产。住建局档案我15日也咨询过,名字和电话都是我父亲胡某生的名字。
父亲生前结婚3次,后妈是第3任妻子,我母亲是第2任妻子,我咨询过相关律师,现房屋继承人分为:后妈张某英(夫妻)、父亲继子赵某磊、本人胡某娜(父女)、父亲和第一任妻子生的哥哥胡某磊(父子)。后妈有一个失踪20年的儿子,在我家拆迁后“意外回归”了,后妈虽然让父亲生前把她失踪20年的儿子户口挪到了我家户口本上,但是律师说没有继承权。
2018年父亲过世后,后妈张某英卷了我爸所有的东西(包括拆迁协议)搬了家,至今没见过面,现在县委片区回迁,18号抓楼号后续办理交钥匙等手续, 16号我回老家去住建局了解了相关情况,当时给我的回复是:对于你们的家庭情况复杂,我们不予理会,只要你后妈手里有拆迁协议,凭他俩结婚证,就可以进行抓号拿钥匙等等。我们只管有人抓号办手续就行,对于你后妈侵犯了你的继承权,你可以走相关的法律途径要回你应得的份额。
现在我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住建局如果对父亲过世不知情情况下,走委托流程,后妈张某英按委托人的身份去办理相关手续,除了她手里之前藏的拆迁协议,是不是应该还需要房屋所有人胡某生这个委托人的签字、身份证原件、带有胡某生这个房产所有人的户口本原件。
2:住建局知道我父亲过世的情况下,该处房产归4人所有,后妈张某英和她儿子赵传磊占比例50%情况下的话,是否有资格在住建局仅凭一纸胡某生名字的拆迁协议(不是张某英本人的房产),没有胡某生的死亡证明,没有其他房屋所有人的委托协议,就可以独自办理抓号和拿钥匙入住的流程?
3:住建局对于这种情况,不顾房产所有人过世,房屋所有人为4人的情况下,就轻易给房屋所有人其中的一人办理相关流程,这个做法是不是有违规章制度的懒政和不负责任?
此帖子不针对任何人,如果有类似情况的吧友,欢迎互相交流一下你们的故事,谢谢大家。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1-11-17 12:43回复
    胡广生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12-1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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