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资讯视频图片知道文库贴吧地图采购
进入贴吧全吧搜索

 
 
 
日一二三四五六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个签到,

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

一键签到
成为超级会员,使用一键签到
一键签到
本月漏签0次!
0
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
如何使用?
点击日历上漏签日期,即可进行补签。
连续签到:天  累计签到:天
0
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使用连续签到卡
07月16日漏签0天
寿阳吧 关注:109,571贴子:1,892,296
  • 看贴

  • 图片

  • 吧主推荐

  • 视频

  • 游戏

  • 4回复贴,共1页
<<返回寿阳吧
>0< 加载中...

关于反应泰祥西苑A区公共用电被宏安物业私自掐断的事件 寿

  • 只看楼主
  • 收藏

  • 回复
  • 妖千树8
  • 英雄豪杰
    10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关于反应泰祥西苑A区公共用电被宏安物业私自掐断的事件
寿阳县泰祥西苑A区宏安物业从2021年11月12日晚起擅自掐断小区业主的公共用电。398户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受到破坏,急需处理解决。因为没有公共用电,小区院内没有照明影响业主出行;单元楼内漆黑一片晚上严重影响业主的上下楼,存在安全隐患;小区门禁无法正常使用,外来车辆随便出入,影响防疫;监控系统没有电源,监控系统瘫痪等。和社区、住建局、电业局、110反应都无果,现急需解决,还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泰祥西苑A区宏安物业9月1日在没有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撤场,11月12日也同样未经业主同意,私自掐断小区的公共用电。
一、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不移交资料和供电系统、供水系统,住建部门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进行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处罚。
二、违反了《民法典》:《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百四十八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第九百四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宏安物业未按《民法典》规定,提前90天通知业主,给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造严重的影响。应当承担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三、违反《晋中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时,应当向业主 委员会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并配合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交接工作;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应当移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 区(村)代管。违反《晋中市物业管理条例》,未按规定移交给社区。小区的公共用电系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企业私自掐断公共用电属于破坏业主财产,破坏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宏安物业进行处罚。截止目前,小区的公共用电始终没有。已经有业主因为楼道没有照明,在楼道摔倒,造成伤害。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特事特办,先恢复小区的共电,恢复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并对宏安物业破坏小区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处罚。


  • 妖千树8
  • 英雄豪杰
    10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6


2025-07-16 13:18:56
广告
  • 妖千树8
  • 英雄豪杰
    10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6


  • 妖千树8
  • 英雄豪杰
    10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6


登录百度账号

扫二维码下载贴吧客户端

下载贴吧APP
看高清直播、视频!
  • 贴吧页面意见反馈
  • 违规贴吧举报反馈通道
  • 贴吧违规信息处理公示
  • 4回复贴,共1页
<<返回寿阳吧
分享到:
©2025 Baidu贴吧协议|隐私政策|吧主制度|意见反馈|网络谣言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