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吧 关注:166贴子:610
  • 0回复贴,共1

泰兴市宝韵乐器有限公司提琴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泰兴市宝韵乐器有限公司提琴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11月7日,泰兴市宝韵乐器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泰兴市宝韵乐器有限公司提琴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审批意见等文件要求,组织召开了提琴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会议成立了验收组:泰兴市宝韵乐器有限公司、苏州昌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及邀请的专家(名单附后)。
验收组听取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生产及监测情况的介绍,现场核查了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查阅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泰兴市宝韵乐器有限公司租用泰兴市美宜多服饰有限公司厂房15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100万元,购置各类加工设备,新建提琴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形成年产小提琴25000只、大提琴2000只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9月,泰兴市宝韵乐器有限公司委托南京硕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泰兴市宝韵乐器有限公司提琴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1月20日通过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泰行审批(泰兴)[2019]20669号)。项目于2021年1月开工建设,2021年4月建成投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
(四)验收范围
提琴制造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运作农肥,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砂光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FQ1排空;喷漆废气经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FQ2排空。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电锯、电刨、钻床、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企业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板材边角料及木屑、布袋除尘器截留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漆渣、水帘除雾废液、废空桶、废刷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苏州昌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编号:CH2109061)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FQ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FQ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江苏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标准。
2、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浓度限值,VOCs浓度符合江苏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2浓度限值;
厂房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噪声
项目昼、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三)固废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五、验收结论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要求,验收组同意泰兴市宝韵乐器有限公司提琴制造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完善废气收集措施,规范存储、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和环保设施安全;
3、完善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相关支撑材料,项目通过验收后规范验收档案建设,及时登记公示验收资料。


1楼2021-11-15 08: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