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襄城区民政局发布公告拟对9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襄阳市襄城区新星青少年教育实践中心、襄阳青阳语言艺术培训学校、襄阳飞扬科技培训学校、襄阳市襄城区卧龙吴氏武狮会馆、襄阳快学教育培训学校、襄阳华航航空培训学校、襄阳市襄城区道路运输协会、襄阳市襄城区卧龙镇商会、襄阳市襄城区企业联合会等9家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拟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在知晓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全部送达。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襄阳市襄城区新星青少年教育实践中心、襄阳青阳语言艺术培训学校、襄阳飞扬科技培训学校、襄阳市襄城区卧龙吴氏武狮会馆、襄阳快学教育培训学校、襄阳华航航空培训学校、襄阳市襄城区道路运输协会、襄阳市襄城区卧龙镇商会、襄阳市襄城区企业联合会等9家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拟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在知晓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全部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