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表现不可能是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式
某教授在《中医体质学》2008版(281页)中说:“体质是个体相对稳定的生理特征,是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式。”他的八种偏颇体质类型,被他称作病理体质,称作病理表现。病理体质和病理表现怎能成为个体相对稳定的生理特征呢?病理表现与生理特征能等同吗?病理表现与生理特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生理特征是机体健康特征,而病理表现是机体在疾病状态下的病理特征,这是不能混同的。
他的八种病理体质类型也不能成为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式。八种病理体质类型阴阳气血已经失调,阴阳气血失调不是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式。阴虚、阳虚、气虚是中医学八纲辨证中的虚证,是对中医疾病的一种病理学分类。更不能用阴虚、阳虚、气虚来代表正气。痰湿、湿热、气郁、瘀血是中医学八纲辨证中的实证。“邪气盛则实”痰湿、湿热、气郁、瘀血是对邪气的称谓,正邪与正气是对立的,邪气怎能成为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式呢?难道正邪合一不分彼此了。在中医学理论里,这是绝对不能混同的两个概念。
某教授在《中医体质学》2008版(245页)对邪气与正气有很精采的描述。他说:“这里‘邪’是对作用于人体的各种致病因子的总称,亦即发病学中的外因,它既包括由体外侵入人体内部的各种致病因子,如六淫、外伤、戾气、虫害、自然环境等,又包括机体内生的情感、饮食、起居、房劳、宿疾等对机体造成损害的原因。这里的‘正气’是指机体对多种致病因子侵袭的抵抗力和维护、调节机体本身内在生理动态平衡的维护能力和对外界环境改变的适应力。可见,正气是一身之气相对邪气时的称谓。”某教授对正气与邪气的概念是很清楚的。痰湿、湿热、气郁、瘀血是致病因子,是邪气,与人身的正气是完全对立的。如何能够成为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式呢?而阴虚、阳虚、气虚,是正气的亏损,并且已经达到了阴阳气血已经失调的地步,在中医学的概念里,它们已经属于病证,已经构成病理证候,也不能成为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式。
正气既然是指“指机体对多种致病因子侵袭的抵抗力和维护、调节机体本身内在生理动态平衡的维护能力和对外界环境改变的适应力。”从某教授《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看,阴虚质、阳虚质和气虚质的标准里所列的临床表现,都是阴阳气血已经失调后的表现,都是一些病理表现,也就是说维护、调节机体本身在生理动态平衡的维护能力已经失去,所以才出现了阴阳气血已经失调的的病理表现,它们是不能成为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成的。如果疾病与证候成为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式,我们需要对疾病与证候进行治疗吗?痰湿质、湿热质与血瘀质,从《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所列的临床表现看,都明显的存在有痰湿、湿热与瘀血之邪,它们即是致病因子也是病理产物,这些都是某教授所称的邪气,它们与正气是势不两立的,如何能成为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式呢?某教授说:“关于学术属性的界定:中医体质研究是在中医理论为指导的前提下进行的,任何脱离中医理论指导的体质研究,不属于中医体质学的范畴。”这种正邪不分、正邪合一的理论,还没有脱离中医理论指导吗?
在某教授人分九种的体质学里没有疾病的位置,我们有专文论证过。在《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里虽然有发病倾向一条,也列举了中医的病名。但他并不承认中医学中中医的疾病和对疾病的定义。他只承认现代医学在旧的生物医学模式下的疾病概念,这从他给亚健康所划的圈子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来。他在某教授在《人分九种》(185页)说:“我是这样概括的:亚健康状态包括很多内容,比如一些身心上的不适应感觉反映出来的种种症状,在一定时期内往往难以确诊的状况是亚健康的一种;某些疾病的临床前期表现,如已有心血管、脑血管、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和某些代谢性疾病的症状,而尚未形成确凿的病理改变,在医学上不能定义为疾病的状态;一时难已明确临床病理意义的‘症’,如疲劳综合征、神经衰弱症、忧郁症、更年期综合征等,……又如某些重病、慢性病临床上已经治愈进入恢复期,而表现为虚弱及种种不适;在人体生命过程中,衰老引起的结构老化,与生理机能衰退所出现的虚弱症状。以上都属于亚健康的范畴,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患者有多种异常表现和体验,而通过常规的物理、化学检查方法不能检出阳性结果,难以做出疾病的诊断。”只有现代物理化学的检查阳性结果,具有现代医学所说的器质性病变的患者,才能称作病人,中医学的病人是不能称作病人的。正是用基于现代医学这种旧的生物医学模式的疾病观点,来看待中医学的疾病和证候,才得出他的八种病理体质类型是非疾病状态的,是不健康的但不是疾病的这样一个概念。在这里是没有丝毫的中医理论指导的。
某教授在《中医体质学》2008版(281页)中说:“体质是个体相对稳定的生理特征,是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式。”他的八种偏颇体质类型,被他称作病理体质,称作病理表现。病理体质和病理表现怎能成为个体相对稳定的生理特征呢?病理表现与生理特征能等同吗?病理表现与生理特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生理特征是机体健康特征,而病理表现是机体在疾病状态下的病理特征,这是不能混同的。
他的八种病理体质类型也不能成为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式。八种病理体质类型阴阳气血已经失调,阴阳气血失调不是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式。阴虚、阳虚、气虚是中医学八纲辨证中的虚证,是对中医疾病的一种病理学分类。更不能用阴虚、阳虚、气虚来代表正气。痰湿、湿热、气郁、瘀血是中医学八纲辨证中的实证。“邪气盛则实”痰湿、湿热、气郁、瘀血是对邪气的称谓,正邪与正气是对立的,邪气怎能成为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式呢?难道正邪合一不分彼此了。在中医学理论里,这是绝对不能混同的两个概念。
某教授在《中医体质学》2008版(245页)对邪气与正气有很精采的描述。他说:“这里‘邪’是对作用于人体的各种致病因子的总称,亦即发病学中的外因,它既包括由体外侵入人体内部的各种致病因子,如六淫、外伤、戾气、虫害、自然环境等,又包括机体内生的情感、饮食、起居、房劳、宿疾等对机体造成损害的原因。这里的‘正气’是指机体对多种致病因子侵袭的抵抗力和维护、调节机体本身内在生理动态平衡的维护能力和对外界环境改变的适应力。可见,正气是一身之气相对邪气时的称谓。”某教授对正气与邪气的概念是很清楚的。痰湿、湿热、气郁、瘀血是致病因子,是邪气,与人身的正气是完全对立的。如何能够成为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式呢?而阴虚、阳虚、气虚,是正气的亏损,并且已经达到了阴阳气血已经失调的地步,在中医学的概念里,它们已经属于病证,已经构成病理证候,也不能成为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式。
正气既然是指“指机体对多种致病因子侵袭的抵抗力和维护、调节机体本身内在生理动态平衡的维护能力和对外界环境改变的适应力。”从某教授《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看,阴虚质、阳虚质和气虚质的标准里所列的临床表现,都是阴阳气血已经失调后的表现,都是一些病理表现,也就是说维护、调节机体本身在生理动态平衡的维护能力已经失去,所以才出现了阴阳气血已经失调的的病理表现,它们是不能成为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成的。如果疾病与证候成为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式,我们需要对疾病与证候进行治疗吗?痰湿质、湿热质与血瘀质,从《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所列的临床表现看,都明显的存在有痰湿、湿热与瘀血之邪,它们即是致病因子也是病理产物,这些都是某教授所称的邪气,它们与正气是势不两立的,如何能成为正气在个体的特殊存在形式呢?某教授说:“关于学术属性的界定:中医体质研究是在中医理论为指导的前提下进行的,任何脱离中医理论指导的体质研究,不属于中医体质学的范畴。”这种正邪不分、正邪合一的理论,还没有脱离中医理论指导吗?
在某教授人分九种的体质学里没有疾病的位置,我们有专文论证过。在《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里虽然有发病倾向一条,也列举了中医的病名。但他并不承认中医学中中医的疾病和对疾病的定义。他只承认现代医学在旧的生物医学模式下的疾病概念,这从他给亚健康所划的圈子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来。他在某教授在《人分九种》(185页)说:“我是这样概括的:亚健康状态包括很多内容,比如一些身心上的不适应感觉反映出来的种种症状,在一定时期内往往难以确诊的状况是亚健康的一种;某些疾病的临床前期表现,如已有心血管、脑血管、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和某些代谢性疾病的症状,而尚未形成确凿的病理改变,在医学上不能定义为疾病的状态;一时难已明确临床病理意义的‘症’,如疲劳综合征、神经衰弱症、忧郁症、更年期综合征等,……又如某些重病、慢性病临床上已经治愈进入恢复期,而表现为虚弱及种种不适;在人体生命过程中,衰老引起的结构老化,与生理机能衰退所出现的虚弱症状。以上都属于亚健康的范畴,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患者有多种异常表现和体验,而通过常规的物理、化学检查方法不能检出阳性结果,难以做出疾病的诊断。”只有现代物理化学的检查阳性结果,具有现代医学所说的器质性病变的患者,才能称作病人,中医学的病人是不能称作病人的。正是用基于现代医学这种旧的生物医学模式的疾病观点,来看待中医学的疾病和证候,才得出他的八种病理体质类型是非疾病状态的,是不健康的但不是疾病的这样一个概念。在这里是没有丝毫的中医理论指导的。